首先釐清一個概念
下令驅離的是柯嘻傅
柯嘻傅屬於白色力量
因此這次抓人事件算是白色恐怖
再來行人沒有走在人行道
違規走馬路應該要帶回警局開罰或做筆錄
卻把違規民眾帶走放掉
警方這次集體瀆職的行為
必須有人負責
※ 引述《isaluku (山本君)》之銘言:
: 總是有人喜歡吵一些什麼白色恐怖是把你抓走然後直接槍斃了的事情,而綠色恐怖只是把
: 你抓走丟包而已這樣。
: 但是問題是丟包就沒有罪嗎?軍警有權可以把人抓走然後丟包嗎?
: 如果是這樣子的話那我把人抓走然後用直升機把你載到中央山脈丟包,只給你一把鹽一把
: 刀,叫你自己回到台北市區,這樣子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