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請問爭勞權是害自己嗎?

作者: kmtrash (千哩吹徐)   2017-12-24 16:40:25
※ 引述《seal998 (偽善的流沙)》之銘言:
: ※ 引述《a77195466 (老毛星)》之銘言:
: : 昨天要去遊行前和家人討論遊行,講了一小時,晚上又提到勞基法,和他們爭論到
: : 半夜四點,一整個滿滿的無力感
: : 他們說
: : 1.去抗議的人都是沒有本事、懶惰、甚至是沒工作的人,不要被工會那些人給利用
: 標準社會達爾文論調,沒有落在社會底層的人,是真的有能力,還只是因為是幸運的精

: 受益於全體社會架構卻要嫌棄底層基礎,這個叫做過河拆橋
: 勞動陳抗本身跟僱傭關係就有高度相干,你看看在統計學上這樣是什麼意思?
: :
: : 2.繼續爭你們的權利好了,以後企業出走沒有工作機會,慘的是你們自己
: 需求就在那邊,位子空了自然有人會頂上去
: 說出走的真的走的出去嗎?每個國家都會保護自己本土產業
: 除非你真的是屌到喊水會凍的角色,不然出國一樣只能吃洨
: 出去開公司基本是燒五年啦,規模越大就燒越兇嘛
: 能力不足被淘汰,這不是第一點就在講的思維嗎?
: 所以現在是第一點來打臉第三點
: 分的利潤拿走很合理
: 苦勞不代表功勞,這個是世界定律,憑什麼遇到出錢的資方就可以轉彎?
: 你可以檢討勞工沒有專業,沒有學歷所以苦勞活該
: 那資方也一樣,管理失當,市場風向不會抓,作不出核心技術就是無能
: 無能的受到淘汰,這不是很正常嗎?
(原文恕刪)
如這篇。
很多反修惡的有一種異於社會現實的邏輯。
勞基法修惡是為了一些爛企業的需求。
如果把勞基法定嚴格,
這些爛企業就能被淘汰掉,
台灣的產業與勞工待遇就會升級。
想用勞基法淘汰企業,也未免太天真。
企業靠淘汰勞工,
靠縮編,靠減經營項,靠減薪,靠轉投資
怎樣都能生存下去。
妄想勞基法去淘汰企業?
雇用權怎樣都還是在老闆手上。
更還有人不平說
一小撮人的特殊需求
為何要動到全民的勞基法?
中國上海勞基法基本薪才台幣一萬元。
但你上海一些企業用1萬元看看能不能請到人。
台灣目前慘的是,
需要工作的人就是很多,
多差的條件他都願意去做,
你要說這是DPP編出的童話故事,
也只能說你跟底層太脫節。
之前一例一休違法定太嚴,
真的讓很多人被強迫放假以免違法。
要改變這種窘境,
不是靠勞基法去當許願池。
是想產業如何提升。
比起勞基法,
失業人的補助與輔導怎麼落實,
讓他不用因為糊口去做血汗工作。
還有行業公會的制定。
(不是工會)
我良心企業修水管一次1000,
可以分員工500。
但有同行殺低修一次500,員工分100。
我怎麼維持我的高薪?只好一起殺低不是?
太多人把勞基法當許願池。
要真的淘汰不好的企業,
只能靠更好的企業。
等到勞基法如您所願淘汰了許多的小型企業時。
你才會知道自己錯的多離譜
作者: m21423 (WSH)   2017-12-24 16:41:00
那資進黨不會調薪嗎
作者: flysonics (飛音)   2017-12-24 16:44:00
你講反了 如果勞基法一再往後退 企業就會覺得他根本不需要砸錢提升 反正再怎樣政府都會補人力不讓我倒最後持續修壞勞基法的結果就是讓企業繼續不長進不然更好的企業總不可能會莫名其妙從天而降吧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7-12-24 16:47:00
同樓上講法 這種論調就是不如廢掉勞基法 已經被吐到爛
作者: flysonics (飛音)   2017-12-24 16:49:00
還是錯 如果照你這樣講 企業因為要競爭缺人 那應該是花高薪搶人啊 問題是明明就一堆缺工但是又付不起高薪 然
作者: JamesForrest (Forrest)   2017-12-24 16:49:00
不是不重要,是不要讓KMT當作翻身的理由
作者: gina31126 (小六)   2017-12-24 16:57:00
到底很想加班加不到班的勞工在哪?站出來支持修法啊,只看到老闆在講
作者: rolooker (marchosias)   2017-12-24 17:05:00
如果年資已經10年勞基法修惡要你更多加班 你能離開嗎?你說怎麼淘汰爛公司勞基法不會淘汰爛公司但是修惡絕對讓他們活更久這個回答跟死刑不會杜絕犯罪殺人 所以有跟沒有一樣另外你只看高階人才薪資會競爭技術員操作人員就都該死領低薪喔 把最底層消滅後總會輪到你變低層我在考慮的是低階員工該有基本保障 現在勞基法修改就是叫窮人吃不飽餓不死 領低薪被迫加班不是每個人出生都有機會變成高階人才我在百大公司企業上班 看到很多低階技術員被壓榨的無奈憑良心說一句話 現在勞基法並不是說加班不可以 只是要提高成本現在修改後是把這些成本拿掉 讓企業爽用低薪理所當然當這個是普遍現象時候勞工低階的有機會說不嗎?
作者: arishina (weishin)   2017-12-24 17:36:00
論述有條有理,給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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