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律師向警方提出交涉 直接被逮捕

作者: ptt987654321 (低調)   2017-12-25 11:07:10
※ 引述《Sixigma (六西格瑪)》之銘言:
: 笑死人
: 你認為是現行犯要逮捕就逮捕
: 還可以把你帶上車丟包之後,再說沒限制自由哦
: 幹你媽當檢察官死人是不是
: 當法官瞎了是不是
: 還是把當事人律師當白痴啊
: 沒被告到脫褲我輸你
是啊
前提是
警察要先把人交出來
318那個警察,照片那麼明顯
至今查無那人是誰
你覺得呢
要怎麼個告空氣告到脫褲
驅離是該驅離,但是驅離的人要更有正當性,不是對方妨害交通你就對他做啥都可以
這也就是我認為公權力應該更受監督,用更嚴格標準看的原因
不然都先抓再說
之後不交人
以後都玩這招就好
那濫權之後,無限膨脹之後
是不是可以直接大馬路上看到人就打
等你去告啊,告了不交人啊
別以為不可能
國外是有警察都在收保護費的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7-12-25 11:08:00
下令的那個不是已經知道了嗎小的就算了 87%找不到
作者: earnformoney (可以沒錢不能沒梗)   2017-12-25 11:09:00
告指揮官啊= =
作者: Zuiho (瑞鳳)   2017-12-25 11:12:00
作者: fit   2017-12-25 11:13:00
自己違法就輕輕帶過,認為別人違法就無限上綱,腦補成這樣?!
作者: violetking (夢想就在前方(♂))   2017-12-25 11:18:00
下令抓人前,連用哪條抓人都沒搞清楚~~先抓完再來找理由。
作者: colaer (新手上路)   2017-12-25 11:21:00
亂竄妨礙交通成這樣了還不能抓人?你告訴我警察應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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