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UDN
2.完整新聞標題:
女兒扮柯南!法官認「戀人已滿」 人妻及小王判賠30萬
3.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洪姓人妻去年起常出門後行蹤不明,其女兒扮起柯南,在媽媽手機發現有與不認識男
子親密照、曖昧簡訊,翻拍擷取查出小王身分,讓父親求償100萬精神慰撫金。雖然洪女
、黃姓小王否認踰矩,但法官勘驗照片認定摟抱、親吻,還互稱寶貝等放閃行為,判兩人
得賠3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洪女、黃曾經共遊峇里島,審視全部照片發現2人在外旅遊時,除有相互
摟抱、親吻臉頰的,更進一步有嘴對嘴親吻舉動,配上Line對話還互稱「寶貝」,「我愛
妳」、「好想抱妳」;法官認定此舉動已屬男歡女愛,套用流行語則為「友達以上,戀人
已滿」,還頻頻放閃。
據了解,洪女和丈夫結婚超過6年,法官不認為任何仍深愛配偶的一方,目睹另一半與第
三人的親密照及對話內容,內心不會遭受重大打擊,審酌洪女的丈夫為貨車司機,約收7
萬元;黃姓小王為近兩年所得給付總額為100萬、30幾萬餘元,有房產及9筆土地,高雄地
院認為黃及洪女應賠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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