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眾開車環台競速 3人公危罪嫌起訴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5日電)
田姓男子等11人今年3月各自駕駛轎車環島競速,警方透過其中一名參與車友的直播影片
查出車號偵辦,今天將田男、陳男與吳男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其餘8人緩起訴處分。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今天發布起訴書指出,民國106年3月4日晚間9時多,30歲田姓、
47歲陳姓與26歲吳姓男子,與另外何姓等8名男子,各自駕駛自用轎車到國道5號石碇服務
區集結,準備進行公路競速。
田男等11人開車自石碇服務區沿國道5號到宜蘭,轉蘇花公路到花蓮,接台11線公路到台
東後,繼續行駛南迴公路到屏東,再由國道3號南州交流道北上行駛,環台一圈後各自返
家。
警方透過其中一名參與車友的網路直播競速影片,循線調閱車輛行經路線,發現他們行經
台9線、台11線與國道3號等路段,大部分都是超速行駛,被測速照相測得最高時速達241
公里。
檢察官認為,田姓男子等11人競速行駛,影響公眾人車通行,以致往來發生危險,將田男
、陳男與吳男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其餘何男等8人緩起訴處分,但必須繳交國庫新台幣3
萬至5萬元罰金。1061225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712250130-1.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