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是我好朋友,大概從三點半到七點多時都是跟我在一起,
因為我腳開刀撐不住,所以跟他一起吃完晚餐就先去住處整理東西搭車回苗栗休養。
我大概是凌晨一點半從朋友那邊知道他被抓,通知他的家長又打電話給他,
大概在等到三點半律師到中正一分局陪偵我才睡下去。
逮捕前的狀況TonyQ大大說得蠻清楚了,
逮捕後的狀況可以參照他的律師寫的聲明文。
聲明文連結:https://goo.gl/wWnJGF
我想講一些跟當事人聊的內容,提供給大家思考一下,
雖然我知道PTT只是主要是用來發洩情緒的地方,而不常是理性思考問題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