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小時是連睡覺都不夠啊原來十一小時連睡覺都不夠了要加通勤的時間,還有不可能一回家就睡得著現在呢,這件事嚴重的是,恩,以後間隔八小時是合法的,符合勞基法標準假設有個勞工不滿,要提勞檢,是沒有用的一切合法,卸卸只叫正如原波講的,勞基法是要保障勞工如果要用不合勞基法申訴。勞基法卻修惡說修惡有錯嗎,我記得我剛開始就這樣想這樣講然後或許版上鄉民家境尚可。家屬不是底層勞工但是,難道高學歷的,不是者這波修法的受害者?護士輪班要隔幾小時?醫生輪班要隔幾小時?工程師上班上限最多該幾小時?還有記者,繼續無良亂寫稿,你們是過勞的高危險群勞動人權是生活。甚至就是命是(命),個人不懂為何能漠視多個者
https://goo.gl/aAaeBy 記者加班一千小時 判賠27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