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我不是被告,應該是證人,
但是小魯我還是大學生,
炮都還沒打過別說什麼官司了,該怎麼辦呢?
最底下付懶人包。
詳細的過程是這樣的,
大概六年前小魯還是國中屁孩的時候,
拿阿嬤的壓歲錢上露X拍賣買東西,
那時候是買htc的手機,
結果收到的手機卻是一隻假貨,叫ntc(傻眼)。
考慮了幾天後就決定去警察局報案,
結果警察看到我這個屁孩,還沒有父母一起來,
就跟我說什麼「偵辦不了啦」、「被騙活該啦」什麼的話把我打發走,
可能那時候網購還沒有現在那麼普及,警察沒有這方面足夠的經驗,
反正我跑了家裡附近4間派出所全部都不幫我做三聯單(後來才知道警察如果做了三聯單就要
偵辦到底)。
哦對了我住屏東,嗯...你們懂的。
一直過了三年我上了高中後(在高雄),某天晚上我在學校留自習,
突然接到一通電話是宜蘭的派出所打來,
結果對方說他們在宜蘭偵破了一個詐騙集團,
然後根據三年前我在網路上申訴的案件,
比對發現我也是這個詐騙集團的被害者。
(那時候才想到我當時有上網去消基會什麼的申訴)
接著他要我在附近的派出所做筆錄、填三聯單,
因此我又去了高中附近的派出所(也被踢了一次皮球,但最後有做成),
然後他還叮嚀我說如果要告這個詐騙集團,
屆時要我北上去台北的法院,
不過我那時候也閒來沒事,就跟他說好了。
誰知道時間一過又是三年,到了現在我已經大二了,
老實說我早就忘記有這回事,
而且我也覺得自已被遺忘是很正常的(畢竟也不過被騙幾千塊),
結果今天中午我媽突然打來,很緊張的問我是不是有犯法,
我超納悶只好問他怎麼了,他就傳了這張照片給我:
https://i.imgur.com/DEcMFAA.jpg
我一看才發現是六年前被詐騙的案子!
幹都幾年了,雖然其實六年根本不算久,
但是重點是:
幾年前的交易對話、露X交易紀錄早就不見了呀?
時間撞到期末考,我要從台南北上到臺北,
跑上去一趟就夠了嗎?還是過了一陣子(或幾年後)會不會要有一張傳票?
手機目前是還留在我家裡,而且看起來證人的交通費和旅費是會被給付的,
但是以神通廣大的鄉民來看,這案子真的告的成嗎?告成了我會獲賠嗎?
不要拘泥這件事會不會比較好(效益不符)?
上台北法院我也沒有人幫忙啊!證據也只剩那台手機,這樣會不會像是去搞笑的?(說不定
別的證人都是被詐上萬元)
懇請法律達人指點,
如果整個案件最後有告成,不管幾年後都好,
會回來回文這篇文章並且每十樓發100P到爆(箭、噓、重複不算)。
懶人包:
1.一個詐騙案件,我是被害者,已經是6年前的事。
2.詐騙的內容只是買到一直假貨手機,價值大概6000~7000元,所以我很納悶到底告不告的
成。
3.當年的交易紀錄、對話紀錄都沒留下,只剩手機還在。
4.沒有任何訴訟經驗,也很不方便北上,想請教要如何尋求幫助或更改訴訟時間。
有想到會再補充,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