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槍拒捕朝警射擊 男殺人未遂判刑7年定讞
2017年12月22日 11:14 中時 林偉信
台中市男子朱建裕有多項前科,去年他出獄不久又持槍尋仇,員警據報前往查緝,他為逃
避追捕竟朝員警開槍射擊,所幸未擊中沒有造成傷亡,最高法院痛斥朱男藐視公權力、應
予相當之非難,且他犯後否認犯行,依殺人未遂等罪將他判刑7年2月確定。
判決指出,朱男因妨害自由、恐嚇取財、違反槍砲彈藥等,遭判刑入監執行,出獄後他不
知悔改,為了向葉姓男子索討工資,去年10月15日凌晨1點左右,他攜帶改造手槍前往小
吃店嚇葉男,並朝對方開槍後逃逸,此部分一審判刑1年,朱放棄上訴已定讞。
台中市烏日警分局獲報後,派員前往圍捕,正巧朱男搭計程車逃逸,剛好停放在警分局對
面,眼尖的江姓員警一看到,立即上前追捕,朱男向前奔逃,並持槍朝後方的江姓員警開
槍,幸子彈未擊中員警,朱男順利脫逃2周後遭警逮獲。
檢方起訴朱男,指控他開槍殺警,但他辯稱當時看到員警追捕,他往回頭看時,有看到員
警拔槍,他一邊叫警察不要開槍,一邊持槍指向後方,不小心扣到板機才擊發,並非故意
殺警,否認涉犯殺人未遂罪。
歷審酌以現場監視錄影畫面及證人證詞,認定朱男近距離朝員警開槍,涉犯殺人未遂罪,
考量他否認犯行,且因拒捕對警開槍,輕忽性命之可貴,藐視公權力,將他判刑7年2月,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1222002484-260402
台中不意外,台中日常
不拿槍怎麼能在台中混咧。不然就Low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