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DL (IDL)
2017-12-27 00:29:51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職業大貨車駕駛開Uber 賺35元挨罰10萬還被吊扣駕照
3.完整新聞內文:
陳姓駕駛領有大貨車職業駕照,閒暇之餘租車開Uber賺外快,今年初載到職業檢舉人,只
賺34.96元車資,卻被開罰10萬元,併吊扣駕照4個月;陳男主張,當時開的是小客車,無
關他的大貨車駕照,公路總局卻不當連結,影響工作權,提告求翻盤;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認為,應尊重公路總局的裁量,且處分是根據裁罰基準所作,並無不妥,駁回其訴。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我國汽車駕照採「一照主義」,即如果擁有大客車駕照,就可向
下駕駛普通小型車,無須再持有小型車駕照,因此不是公路總局不吊扣陳男的小客車駕照
,而是他只有大貨車職業駕照,原處分沒問題。
陳男租車開Uber,今年1月11日載到一名職業檢舉人,檢舉人刻意搭乘短程,只為記下他
的姓名、車號、車款,再持35元行程收據和行車路線圖檢舉;公路總局循線找到租賃公司
,該公司稱只是把車租給陳男,不知他拿去開Uber,並無雇傭關係,並提供契約文件佐證
。
公路總局認定開Uber是陳男個人所為,依「公路法」開鍘;陳男得悉被罰10萬元,連大貨
車駕照都被吊扣4個月,期間無法運貨謀生,自認處分違反比例原則,並主張裁罰把Uber
跟大貨車駕照連結,欠缺正當性,要求法官伸張正義。
惟北高行發現,公路總局已將考量陳男的經濟狀況納入考量,依首次違規裁罰最低樓地板
10萬元,符合比例原則;另陳男持大貨車職業駕照開Uber,公路總局吊扣其駕照,也無裁
量怠惰或違反「不當連結禁止原則」,判他敗訴;可上訴。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294779
5.備註:
酒駕 罰9萬 開UBER 罰10萬
試問酒駕開UBER要罰多少?
作者:
arcysaint (allensaint)
2017-12-27 00:31:0019萬,選我正解!
作者:
laser789 (PewPewPew)
2017-12-27 00:32:00這檢舉人也是滿閒的
作者:
pinkowa (pinkowa)
2017-12-27 00:32:009萬 一罪不二罰+禁止競合
作者:
justinXD (Justin)
2017-12-27 00:32:00什麼鬼比例原則
比例原則就是開Uber對社會的危害大於諸多傷害人的犯罪
作者:
pinkowa (pinkowa)
2017-12-27 00:33:00台灣法律真的很扯~~~ 一堆很荒謬的地方 但是沒人要改
不是沒人要改,而是Uber本來就刻意被針對的然後酒駕又是刻意輕輕放過的兩者相比就是只有荒謬二字
酒駕撞死賤民沒差,但是Uber傷害統治者利益就不行
作者:
QBey (Q貝)
2017-12-27 00:35:00還好現在合法了 我看是政府後來被AIT踹了屁眼吧
Uber會讓樁腳不開心 但酒駕的撞不到家人 因為都在國外
作者:
benjelly (怎麼突然變 本加厲)
2017-12-27 00:51:00推立委會酒駕但不會開uber
作者:
locdan (locdan)
2017-12-27 00:57:00檢舉這個,怎麼不去檢舉闖紅燈或酒駕的
作者: dar1016 (達) 2017-12-27 01:03:00
人家也只是想多賺點錢
作者: twken10 (twken10) 2017-12-27 01:35:00
影響到小黃,人家可悍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