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體育署,世大運辦完的兩個組裝游泳池可否移轉給我們使用。
體育署:好,那比賽完台北市拆除移到桃園市。
(世大運結束)
台北:我們拆好囉,幫你送到桃園去。
(堆置)
桃園:阿你怎不幫我裝好?
台北:當初沒叫我們負責裝的錢啊?
桃園:你做事情應該要做到底,怎麼做一半?龍家俊嗎?這六千萬(含相關設備)你們應該要出才對。
台北:我們才不出咧,使用是你們使用,所有權也是移轉歸你們,還要求台北市負責在桃園組裝的經費,當我凱子嗎?
桃園:那我們拒收。
台北:幹…為了要送你林北都拆了。
桃園:這麼貴,我們自己蓋游泳池,不收你的了!
於是目前桃園市要用(至少)1.1億蓋兩個全新游泳池土建,其他相關設備費用不包含。
果然是精打細算,
中華民國,呵呵。
(台北:幹啊現在我是還要花錢再裝回去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