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ecbox (secbox)
2017-12-27 16:58:13蘋果
邊用電腦邊撫4歲兒生殖器 新北鬼父判刑15年
新北市淡水區一名鬼父涉嫌在2006至2008年間對當時就讀幼稚園的兒子強制猥褻,以檢查
生殖器發育為藉口,一邊右手使用電腦,一邊左手伸進兒子褲內撫弄生殖器,頻率約每周
2次,每次約1、2個小時,直到鬼父另對女兒伸狼爪入獄,社工才查知此事並報案。士林
地院今依263個對兒童強制猥褻罪判這名鬼父15年徒刑。
判決指出,鬼父(50歲)原從事水泥工,與妻子離婚,2015年間因對女兒犯妨害性自主案
遭判刑入獄,社工訪查進而獲知他兒子從前也是被害人。被害男童證稱,他4至7歲就讀幼
稚園期間,父親經常把他抱到大腿上,一邊使用電腦一邊猥褻他。男童母親也出庭證稱,
多次看到前夫有這樣的行為。
鬼父在接受台北榮總精神鑑定時則聲稱,自己只是要鑑定兒子發育情形,並非對兒童有性
衝動,不論婚前或婚後,他都只與成年女子發生過性關係,也從來沒有精神科就診記錄,
否認自己有任何精神疾病。最後北榮也認定他並無戀童症,不需強制治療。
但法官認為,鬼父坦承有摸兒子生殖器,與男童及男童母親的證詞一致,可以認定犯行明
確,審酌他作為男童生父,非但不負起「父親」的保護教養責任,還利用男童對「父親」
的信賴感,逞一己性慾,造成男童心理難以抹滅的陰影,行為「令人髮指」。
法官最後判決鬼父觸犯對未滿14歲兒童強制猥褻罪,而因為相關法條在2006年7月1日曾有
修正,在此時間點之前的犯行認定為連續犯,判處一個有期徒刑4年;2006年7月1日之後
的犯行則認定為262罪,各處有期徒刑3年,兩部分合併執行刑15年。還可上訴。(李奕緯
/台北報導)
新聞連結: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71227/1267342/
作者:
MEVIUS (七星)
2016-12-27 16:58:00甲甲正常發揮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6-12-27 16:58:00五樓厲害了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17-12-27 16:59:00變態
作者:
Karevik (Tim)
2017-12-27 16:59:00在新北不是新聞
作者: odd5566 (邊緣宅) 2017-12-27 16:59:00
五樓噁心
作者: wwvvkai (We do not sow) 2017-12-27 16:59:00
新北不意外
作者: chunfu783 (潛水魚) 2017-12-27 17:01:00
五樓都摸鍵盤的性器
作者:
Toge (To Valhalla!)
2017-12-27 17:04:00他男女都喜歡啊
作者:
ymuit (眼眸之珠)
2017-12-27 17:06:00樓上..他是戀童癖..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7-12-27 17:07:00.............
作者:
nayaya (naya)
2017-12-27 17:09:0072真會玩
作者: cynthiajul 2017-12-27 17:14:00
台男無下限
作者: zookeeper 2017-12-27 17:42:00
垃圾公豬絕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