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ai3368 (人間失格待宰彘)》之銘言:
: 刑法235條
: 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
: 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 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 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
: 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 前兩項之文字、圖畫、聲音或影像之附著物及物品,不問屬於犯人
: 與否,沒收之。
: 感覺有很多人要收到傳票了
: 有沒有多少肥宅會消失在這波攝影風潮中的八卦呢??
法盲好奇問一下
根據大法官釋字第617號
刑法第兩百三十五條第一項所謂散步、播送、販賣、公然陳列猥褻之資訊、物品,
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行為,係指對含有暴力、性虐待或人獸交等而無藝術性、
醫學性或教育性質之猥褻資訊、物品為傳布,或對其他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而令
一班人感覺不堪呈現於眾或不能忍受而排拒之猥褻資訊、物品,未採取適當之安全
隔絕措施(例如加封套、警告標示或限於依法令特定之場所等)而為傳布,使一般
人得以見聞之行為
而前類被稱為hard core硬蕊
後累被稱為soft core軟蕊
這次的照片應該不屬於硬蕊吧
拍攝者本身身為攝影師藝術家寫真家
而且藝術與猥褻本來就難以界定
加上八卦版是明文18禁的
應該算是有採取適當的隔絕措施?
所以結果來說觸犯刑法第235條機率算是很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