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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堵台人出境詐騙 外交部建議境管1年
2017/12/28 12:23
外交部今天上午派員到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針對「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
助協議執行現況及跨境詐騙案件之量刑檢討」報告時提出,建議司法機關依法對跨境詐騙
嫌犯限制出境1年以上,以避免嫌犯返國後短期內又出境詐騙。
外交部報告指出,針對打擊跨境詐騙犯罪,除了持續與歐、美、日、東南亞及友邦國家就
防制毒品、人口販運、洗錢、反恐等方面雙邊合作,共同打擊跨國犯罪外,為避免已經返
國的跨境電信詐騙嫌疑犯短期內再出境詐騙,建議司法機關以配合辦案偵查為由,依法對
嫌疑犯限制出境1年以上,以增加犯罪時間成本。若嫌犯護照因經從事詐騙行為地國家扣
留,或我國司法機關為利遣返請求而註銷,並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4個辦事處申
請護照者,外交部方得依法不予核發護照。有特殊事由急須出國者,再依個案情形由司法
機關准予出境。
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則表示,會參考國外立法法例研擬,但因牽涉到護《護照條例》的
規定等問題,會回去仔細研究。
內政部警政署報告表示,兩岸共打協議2009年簽署後至上月底,就情資交換及案件協查部
分,警政署傳送中國公安單位交換犯罪情資4201件(詐欺情資2996件最多、毒品情資175
件次之),接獲中國公安單位傳送交換情資1254件(詐欺683件最多、毒品92件之)。和
中國合作偵破跨境犯罪計142件8662人(兩岸跨境電信詐欺94件7077人最多、兩岸跨境毒
品犯罪34件214人次之)。
遣返回台嫌犯計421人(詐欺通緝犯161人最多、毒品通緝犯57人次之),遣返中國計4人
(殺人通緝犯1人、毒品通緝犯1人、詐欺通緝犯1人、其他案類1人)。
而自今年1月至11月底,警政署傳送中國公安單位交換犯罪情資498件(詐欺情資325件最
多、毒品情資20件次之),接獲中國公安單位傳送交換情資127件(詐欺58件最多、毒品1
2件之)。和中國合作偵破跨境犯罪計8件186人(兩岸跨境電信詐欺6件173人最多、兩岸
跨境毒品犯罪1件8人及殺人犯罪1件5人)。遣返回台嫌犯計12人(詐欺通緝犯5人最多、
殺人通緝犯3人次之,其他案類4人)。(游仁汶/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