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姪女未成年學妹熱戀性行為 男賠錢獲緩刑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71228/1268181
新竹1名21歲邱姓男子,今年3月因16歲姪女的國中學妹(13歲)到家裡找學姐串門子,
經由姪女介紹結識,結果2人私底下聯繫,結果2人陷入熱戀,隔周邱男即帶少女到租屋
處嘿咻。事後少女春心思動,經常與邱男聯繫,少女母親發現少女臉習與邱男異常親蜜
對話,經詢問少女才透露與邱男發生性關係,少女母怒而帶女兒報警。
邱男坦承一時情不自禁,「凍未條」與少女「炒飯」。但他表示,少女是16歲姪女的學
妹,也說自己已滿14歲,而且她外表看起來較成熟,才與她交往。少女也向法官證稱,
自己跟邱男說已14歲。
新竹法官認,邱男犯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審酌被告明知少女未滿16歲,對
性懵懂,且無自主能力,交往之初即與少女發生性關係,影響少女身心健康,念邱男無
前科,且與少女家人和解,並向法官表達願給邱男緩刑機會,以厲自新,因此依對未滿
16歲女子性交罪判刑2年,緩刑3年,期間保護管束。(突發中心楊勝裕/新竹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