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執政下的過勞員警:拒馬架好架滿、連上20小時,2個月警察這樣被操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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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政府,你們到底在怕什麼?」12月23日反修《勞基法》大遊行至深夜,警方於台北車站東三門全面失控,以400以上警力圍困餘下不到百名群眾、卡在東三門逾一小時,律師也被押上警備車載去「丟包」,而遭逮捕律師之一丁穩勝質疑:「國民黨時期允許律師在陳抗現場協助,為什麼民進黨時期就來對付律師?這我們相當無法理解……」
誇張警力防備陳抗民眾,以民進黨政府來說並非首例,先前勞團300人於立院抗爭佈局千
名警力,即有基層員警私下表示「太扯了,這破記錄」,12月4日10數名獨派於凱道聚會
遭500警力包圍、濺血後抓去「丟包」也引起反彈。
儘管民進黨自稱「最會溝通的政府」,2個月來每有陳抗發生,台北街頭都是拒馬釘好釘
滿,且多數帶刺,據了解,23日大遊行更是佈局3000警力來和人民「溝通」,還從台中調
上來,也引起基層員警反彈。
究竟這2個月來,警察怎麼了?
蔡政府執政以來最大規模拒馬 「很不想面對街頭聲音,希望小一點」
「其實警方這幾次抗議,包括面對反年改,沒必要的佈局都很多。」已退員警台灣鴿表示
,以23日大遊行應對為例,台北市警局在遊行前一晚就將濟南路、忠孝東路、重慶南路等
地鐵拒馬跟外圍的灰色鐵欄杆給釘在地上,對於大遊行相當防備,而架拒馬與大遊行當日
執勤,也造成警察過勞問題: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在這次動用了蔡政府執政以來最大拒馬數量,全部的分局都派出了大
量警力支援,這些警力都來自於地方派出所,造成警察極大負擔。像是信義分局、內湖分
局等各分局,都有出現警察連續服勤超過20小時的現象,這樣的調度不人道也沒有效益,
純粹就是濫用警力。」
為何近日警方會出現如此誇張調度?熟悉警界情況的組織者吳宗哲表示,整體或許該追溯
到前任警政署長陳國恩遭撤掉。吳宗哲表示,過去陳國恩在警界風評極好,但因處理陳抗
態度不像過去署長那麼「衝」,在世大運反年改衝場事件以後被換掉。
吳宗哲表示,「蔡政府上任的時候還跟基層員警講,新政府上來當下很不想面對街頭聲音
,希望小一點」,而吳宗哲推測,新任署長陳家欽是因害怕犯下與世大運同樣失誤,才造
成陳抗現場警力失控升級:「他怕會犯一樣的錯,他寧願用誇張警力,讓事情絕對不要爆
炸!」說起23日大遊行,吳宗哲急切地抱怨:
「太誇張了,(蔡政府)上任一年半警力配置是過去多的好幾倍,誇張到你無法理解,大
部份區域被圈起來,陳抗只有一小區,明明只要圈一小塊,把它全部都圈起來──沒有人
這樣子玩的,以前玩法不是這樣子,以前是官邸附近圈一圈就可以了!台北市警察停休,
其他地方整個停休,甚至開始游擊戰以後連台中警察都要調上來,因為人不夠!」
「真的會衝突,才沒有在管你警察數量多少」誇張警力壓不住23日游擊戰
臉書專頁「靠北警察」,有匿名留言這樣抱怨警察23日的過勞問題:「早上10點上到凌晨
4點,回去都要看醫生了!」、「休8小時,上到現在12小時滿,還不能收工,怎麼我的雇
主不能自律一點?」
而在警察看來,讓員警過勞的誇張佈局,其實對控制場面毫無幫助,例如台灣鴿表示:
「台灣警察在陳情抗議的指揮調度,最會做的就是擺人在那邊,包括世大運的防恐,就是
人越多、塞滿滿越好,現在的鐵拒馬圍城也是一樣邏輯。台灣警察在處理陳情抗議多半沒
一個有效率的方式,而是想用數量壓制去嚇阻民眾不要發生衝突,但老實說,真的會衝突
,才沒有在管你警察數量多少。」
誇張警力佈局不僅無法抑制衝突,甚至可能讓衝突升級。台灣鴿指出:「當民眾看到政府
這樣更高度的戒備時,會有更大的不滿,心理上的抵抗跟不滿確實是更大,警方戒備變大
,然後衝突擴大。」
而駐點佈置的大量警力,也無法彈性應付23日夜間於台北街頭四處狂奔的民眾、「游擊戰
」的靈活決策,具街頭運動經歷的吳宗哲指出:
「這招在這次受到嚴重挑戰,因為用了誇張警力在面對新型態的東西,他把警力配置在各
據點,都是釘死的,所以他沒有挪動警力可以用……所以我才跟群眾說不要進建築物,
到北車才被駐點警察圍起來,在街頭是絕對安全的。」
讓警方過勞後果:違法強押律師上警備車、甚至對民眾有敵意
警力如此戒備,不僅無助於舒緩民眾不滿、減低陳抗現場衝突,也可能產生警方對民眾有
敵意、甚至過當執法問題。台灣鴿指出,讓大量員警連上20小時班,確實可能造成基層不
滿,把情緒發洩在群眾身上:
「像這種長時間的服勤、無止境的警力人數壓制,也會影響到警察對民眾有敵意,當衝突
爆發就會發生更多狀況。一般民眾都會覺得『抗議擋到我的路,我很不爽,給我滾』,何
況這些穿制服的警察?他們會覺得你讓我上了20幾個小時的班,你們吃飽沒事、你們職業
抗議,所以我就等,等到可以驅離!」
更甚者,因為長官害怕出錯,很可能下達錯誤決策、要警察違法逮捕,24日凌晨強押律師
上警備車即是一例。遭「丟包」律師之一陳又新當天即表示,他不怪基層員警,要怪的是
指揮官:「我要質疑指揮官,你腦袋是有問題啊?」
而吳宗哲表示,許多警察對於長官命令也是無奈:
「長官自己會怕,他寧願弄大量警力,24日凌晨警察直接把民眾拉上車的時候,律師不怪
基層員警,律師知道基層員警送上去的時候沒有抗命權利……你明明知道不能這樣做,明
明是有法律問題的,324佔行政院也是如此。不然要怎麼辦?現在要求的就只能照做,不
能抓又不能放,只能到別的地方,只能用驅離的理由把他送到遠遠的地方……」
最後警察在大遊行那天爆炸:24日凌晨大抓捕,律師提3大違法問題
警力過度戒備最終產生的大爆炸,便是24日凌晨的「大抓捕」。23日大遊行在場義務律師
團黨苴睿、李菁琪共同指出,當天晚間近11點左右,數十名群眾停留在台北車站東三門外
地面休息,一部份是參與遊行民眾、一部份則是好奇湊過來的。而在11點半左右,這群人
遭到千名警力包圍,被禁止離開、連上廁所也不行,僵持1個多小時後被強押上警備車、
載到台北市邊緣各處丟包。
黨苴睿、李菁琪指出,現場群眾沒有移動也沒有阻礙交通,沒有造成任何危險的可能性卻
遭到逮捕,詢問警察身份也沒得到回應,讓她們質疑:「只需要穿得『看起來像警察』,
就也可以憑『警察執行職務』這樣的理由,在大街上、車站內、台灣任何公共場所,隨意
逮捕路過或休息的路人?」
目前義務律師團正準備向警方指揮官提告,而對於警方違法之處,黨苴睿、李菁琪表示有
以下幾點:
1. 警察不讓群眾離開,係「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符合
刑法第304條規定,屬於強制罪,而「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
亦符合刑法第302條私行拘禁罪之規定。此外,警方於東三門聚集干擾台北車站營運,也
可能違反刑法第188條妨害鐵路等事業罪。
2. 警察強行將群眾押上警備車,被問及「憑什麼法條」時,只回「憑警察職權行使法
啦」,已違反《刑事訴訟法》第95條規定,係違法逮捕,也可能觸犯刑法第125條濫權追
訴處罰罪的第1款「濫用職權為逮捕或羈押」之罪,最高可處7年有期徒刑。
3. 將民眾押上警備車「丟包」,可能構成刑法304條及302條之強制罪與私行拘禁罪。
若為合法逮捕,也應在逮捕後進行調查,依台大法律系李茂生教授見解,逮捕後未進行任
何後續動作就放人,可能構成縱放人犯罪。
黨苴睿、李菁琪表示,23日東三門集會應符合釋字第718號「緊急及偶發性集會」,並非
違法集會,就算警察認為違法,也應先舉牌命令解散,但當天警方是在其他地方舉牌、也
未舉滿3次,且舉牌後也只能命令解散不得強迫抓人,當天確實是違法逮捕群眾。
或許如同吳宗哲所言,黨苴睿、李菁琪指出的這些問題,基層員警並不是完全不知道,但
當長官高喊「部隊前進」、「抓起來」,有誰能抗命?「蔡英文政府,你們到底在怕什麼
?」係律師丁穩勝的質疑,政府越怕,警察的壓力就只會越大,繼續引爆失控執法場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