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群交趴延燒 攝影師被起底,北檢決定要辦

作者: sammoon (sam)   2017-12-28 23:28:28
怎樣是猥褻 怎樣是藝術根本很難判定
我有認識女生她常拍大尺的東西
她在臉書照片幾乎都全裸露著翹臀
不然就正面全裸毛也沒碼 點也是用薄碼
有的攝影師在flickr這個照片更精彩囉
隨便就是女生露點的阿
還有那種交合的阿 各種啦
那這個算藝術還是猥褻呢 很難說
不過除非有被爆出來不然警察也不會吃飽太閒的一個個查
攝影師以及妹快樂的拍 我們安心的看
這樣不是雙贏嗎
作者: QBey (Q貝)   2017-12-28 23:29:00
在檢察官面前可以不發抖講完這篇滿厲害的
作者: silverstris (矛盾的兩邊)   2017-12-28 23:40:00
給我,我去講。反正沒做,你中華民國用思想犯抓我?
作者: Benetnasch (北斗破軍)   2017-12-28 23:44:00
藝術是他人行為啊,有強迫讓你看嗎?有妨害到他人自由嗎?光解釋憲法的自由度,只要沒礙到人跟本ㄏ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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