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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協會人頭會員爭議 體育署長:仍有投票資格
新版國體法於今年8月底通過,國內體育協會開放個人會員參與、全面改選,日前卻傳出
有人頭會員的爭議,體育署長林德福今指出,人頭戶的界定仍有相當難度,不過只要報名
民眾到協會繳交會費與身分證明,並由理監事會通過,仍能取得投票資格。
體育協會日前傳出疑似有換票互灌人頭會員事件,據傳有5個協會疑似遭到3000名人頭會
員灌票的狀況,有網友更爆料指出,有企業老闆要求自家員工,填寫兩份協會入會申請,
疑有灌水嫌疑。
《聯合報》報導,針對疑似灌票爭議,體育署長林德福在今天下午召開記者會釋疑,指日
前包括保齡球、撞球、健美、軟網與射擊等5個項會收到3000個相同通訊地址之會員報名
資料,被質疑有人頭灌票疑慮一事,各界的懷疑相當「合理」,目前已把5個協會收到的
異常資料送給檢調辦理,不過這還需要很長的調查時間,但行政手續還是要繼續下去,因
此目前5個協會已達成共識,只要是來繳會費並提出身分證明的預報名民眾,再經由理監
事會審核,就可以當作是有意願的入會者,並取得投票資格。
針對是否會發生人頭會員有代繳會費或是身分證明,林德福則說,雖然沒有經過個人同意
就把資料登載,只要受害民眾提出證據,將涉及侵犯個資或是偽造文書,但代繳會費或身
分證明在法律上很難界定是否違法,「如果他沒有強迫你要投給誰,而只是幫忙繳費和身
分證明,這很難說是否有違法。」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29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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