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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怒查 6女7男群交趴
高帥攝影師遭起底 網友傳淫照觸法
【綜合報導】台北市一名男攝影師上周找6女7男辦群交趴,並po情色照炫耀,火辣尺度在
網路引發熱議,接連有網友爆料該名攝影師是「色淫師」,參與群交趴女子的臉書帳號、
不雅照片影片全流出,該名攝影師昨也被起底,外型高大帥氣,曾經坦承對情色創作有興
趣,對色淫師封號,「欣然接受」,台北地檢署已正式分案,調查他是否涉「圖利使人為
性交或猥褻罪」。
網友爆料指穆男(左圖,翻攝穆姓攝影師臉書)就是6女戰7男的群交趴攝影師。設計畫面
上周二,一名女網友在匿名論壇「Dcard」發文,稱要「尋找公廁主人」,爆料有「色淫
師」(攝影師)以拍照名義,實際上收費找6女7男辦群交趴,還大方po出活動照片,網友
轉貼該名攝影師的IG截圖,上有3名年輕女孩全裸背對著鏡頭,尺度火辣。
17G影片被瘋傳
隔2天,另一名男網友在「Dcard」坦承其中1名背部全裸的女子是他的女友,「因為我認
得那屁股!」男網友指控該名攝影師常用不同身分,在臉書等攝影粉專,拍攝或物色沒什
麼名氣的小模,「攝影圈多少知道這位是約X王子」。
群交趴經媒體披露,該名攝影師將照片刪除、關閉IG,批踢踢實業坊(PTT)一名暱稱「
碩士生」的網友前天宣稱他已備份整個網頁,比對相關資料,找到參加群交趴的女子,全
是大一生,「想不到外表清純的女孩會參加這種淫亂的活動!」
前晚又有網友在八卦板爆料,指已有雜交趴的照片和影片外流,自稱看過影片的網友繪聲
繪影地說群交趴共有512張照片、17G影片,還說:「女方邊做愛邊跟男友講電話,我原以
為是新聞唬爛咧!」更引起網友好奇。
群交訊息在網路發酵,不少人在PTT討論。翻攝畫面
傳有女主角休學
隨著議題越來越熱,群交趴的照片大量瘋傳,不僅是先前打碼的照片,連無碼照也流出,
「碩士生」昨又在PTT發文,表示已收到2名當事女子來信,說2人情緒瀕臨崩潰,有的甚
至休學,整天不敢出門,籲大家不要再傳女子臉書帳號。
該名「色淫師」昨也被網友起底,指稱他姓穆,留著帥氣長髮、身高182公分,臉書有2萬
5000多人追蹤。2012年,網拍女神陳泱瑾為工作拍了一系列婚紗照,身旁男搭檔就是這名
「色淫師」,網友還說2人簡直是俊男美女。陳泱瑾經紀人昨表示,陳出國,對此無回應
。
從該名「色淫師」的臉書不難看出,他擅長拍照,文字鋪陳也十分雋美,去年替一名女子
拍攝新娘婚紗,當事人嫁到香港,回台灣宴客前,穿上新娘衣裳,讓在醫院的阿嬤看她幸
福的樣子,動人的文字賺人熱淚,獲得3萬多粉絲按讚。
網拍女神陳泱瑾拍婚紗工作照時,穆姓攝影師擔任男模入鏡。翻攝穆姓攝影師臉書
自稱是情色創作
「色淫師」也曾在臉書坦承花許多時間研究情色創作領域,「先不管這樣的風格在大眾面
前是否能被接受,但我總覺得它也是藝術的一種,……在某一個層面我確實是色淫師,我
不斷地創作著,也很不要臉地徵求繼續讓我創作下去的人。」
他也提醒,「如果看了我拍的情色照片,心理(裡)浮現『你壞掉了』、『原來你也有這
一面』,但我有義務讓大家知道我是怎麼樣的創作攝影師,讓妳們決定,妳們要繼續關注
我,還是放掉我。」還說「曾有人刻意想要毀掉我,稱我為色淫師,很開心他給我這個頭
銜,我也欣然接受。」
針對群交趴風波,刑事局昨表示,若照片中當事人提妨害秘密告訴就會偵辦。
穆男這張婚妙作品獲3萬多人按讚。圖中人物與本案無關。翻攝穆姓攝影師臉書
涉收費媒介性交
台北地檢署已著手搜尋該名攝影師相關資訊,發現他每次辦活動,都涉向參加的男性收費
,女性則免費,且早在今年7月間,就有網友質疑他以攝影為名,舉辦性愛趴,因事涉最
重可判刑5年的《刑法》圖利使人為性交或猥褻罪,於昨天正式分案調查,近期對相關人
展開約談,並提醒網友,下載或散布性愛影片,有觸犯《刑法》散布猥褻物品罪之虞,應
避免讓整起事件成為李宗瑞偷拍案的翻版。
其實類似案件已有判刑案例,最有名的是2012年的「台鐵車廂性愛趴」,一群人在台鐵列
車大玩1女戰18男的性愛遊戲,揪團的蔡育林被依圖利使人為性交或猥褻罪判刑6個月。
兩性作家江映瑤表示,群交趴除了感染性病,也有外洩風險,「這麼不安全的活動,為什
麼還要參與呢?」她也提醒,就算是相愛,也要避拍私密照,避免交惡時被傳出去。
色淫師群交趴 事件簿
◎12/19
網友在「Dcard」爆料,指攝影師收費找多名男女開「群交趴」,並貼出攝影師的IG截圖
,有3女全裸背對鏡頭,引發熱議
◎12/21
網友在「Dcard」自稱女主角男友,痛批攝影師「藝術之名行情色之實」
◎12/25
.有男大生爆料,友人看到照片認出女友,但女友稱「有作愛自主權」
.讀者向《蘋果》爆料,稱當模特兒時,攝影師對她說「妳呻吟的聲音很好聽」,因而發
生關係
◎12/27
.PTT有鄉民自稱有群交照,又有人傳言照片有512張及17G影片
.自稱碩士生在PTT爆料,肉搜到6名群交女主角臉書、IG,並稱都是大一生
◎12/28
碩士生po文指遭警關切,要網友別再轉貼圖片,還疑有女大生要大家放過她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群交趴可能涉及刑責與罰則
●攝影師
.若收費營利,依《刑法》圖利使人為性交或猥褻罪,可處5年以下徒刑;若媒合性交易
但未營利,依《社維法》可處最高5日拘留,併罰1到5萬元
.性愛趴女方如有不知情或不願意之下遭拍攝,另涉《刑法》妨害秘密罪,可處3年以下
徒刑
●肉搜者
肉搜並散布性愛趴當事人臉書與IG帳號,使當事人身分遭辨識,恐違反《個資法》,最高
處5年以下徒刑
●轉傳照片者
若內容有裸露三點等足以引起性慾的圖片影像,涉犯《刑法》散布猥褻物品罪,可處2年
以下徒刑,意圖散布而持有前述猥褻內容,亦同刑責
●參與性愛趴
如涉及男女金錢性交易,依《社維法》可處3萬元以下罰鍰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71229/37887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