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蝦皮是不是陸資 律師說話了
3.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mgur.com/bG2tjpC
律師質疑投審會調查蝦皮是否為陸資案中竟與其背後大老闆見面。資料照片
律師葉光洲於10月16日向台灣媒體披露,其已向台北地檢署告發在台灣營業的SEA集團旗
下 3 家台灣公司,包括樂購蝦皮公司、台灣競舞公司及愛貝公司是假人頭、真陸資公司
,經台灣媒體報導後,經濟部投審會也公開表示會開始進行調查,葉光洲及賴中強律師隨
後並已向經濟部投審會正式提出檢舉。但迄今,經濟部投審會仍「無法」認定台灣蝦皮集
團的數家公司到底是不是陸資。
據葉光洲律師表示,為瞭解為何擁有法令解釋權限的經濟部投審會竟然遲遲無法認定SEA
集團是否為陸資,經過幾次的詢問之後,葉光洲與賴中強律師於12 月22日聯袂前往拜訪
投審會承辦官員,經在場投審會官員表示,台灣蝦皮等3家公司雖可認為屬於SEA集團的
子公司,而持有SEA集團 39.7%股份的大股東騰訊也應可認定是陸資,但SEA集團是否就是
陸資,目前無法確認。
葉光洲律師認為,已經確認到這種程度還說無法確認?真是太奇怪了。依照經濟部自己所
制定的「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第 3 條第2項之規定,對於大陸地區人民、法
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投資第三地區之公司,若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直接
或間接持有該第三地區公司股份或出資總額逾百分之三十,該第三地區之公司就算是陸資
。
SEA 集團是第三地區公司(總部設於新加坡),而投審會已經認定騰訊是陸資,SEA 集團
也已經在其上市文件中對全世界公開承認,騰訊對 SEA 集團的投資持股比例是 39.7%,
依照「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第 3 條第 2 項之規定,SEA 就是陸資,怎麼會
無法認定?面對葉光洲律師此項質疑,在場的投審會官員始終無法說明,既然認定騰訊是
陸資,為什麼由陸資騰訊直接投資持有 39.7%股份的 SEA 集團無法認定是陸資?
葉光洲律師透露,真實原因其實呼之慾出,原來在10月16日葉光洲律師向媒體披露蝦皮是
陸資的事實之後,才短短一週之後的10月23日,Sea集團總裁Nick Nash 就從新加坡飛來
台灣拜會國策顧問何美玥,連經濟部次長龔明鑫都被專程請去和Sea集團總裁見面,而龔
明鑫身兼經濟部投審會主委。一個正在接受投審會調查涉及陸資違法來台投資的公司,還
是可以在一週之內,就請負責調查的經濟部投審會主委去和他們公司的總裁見面開會?被
調查的,可以請負責調查的主官去見他?
葉光洲律師自嘲他是一介平民的陳情與檢舉,主管機關就是祭出模擬兩可的官方說法,無
視其所說法完全與經濟部自己所制定的法令相矛盾。但面對SEA集團這種跨國大公司,即
使是正在接受調查之中,負責調查的經濟部投審會主委,還是被叫去和這家大公司的總裁
見面!見面之後,果然效果不同!若到最後,騰訊投資持股 39.7%的 SEA 集團被用各種
理由認定不算陸資,真的只能說:可以叫得動經濟部投審會主委的大公司,就是有辦法!
針對經濟部投審會目前處理 SEA 集團的態度與方式,葉光洲律師質疑,「投審會,你到
底是哪一國的啊?投審會應該站在台灣的立場,勇敢作出處份,而不是被陸資大公司叫去
摸摸頭就放任 SEA 藐視台灣法令。」(蕭文康/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71228/1268185/
5.備註:
李組長眉頭一皺,發覺有批牛肉好便宜,需要就打這個電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