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tockeye (stockeye)》之銘言:
: 台灣犯罪率一直有問題
: 有些殺人犯,放出來後持續殺人
: 根本沒有被教化可能
: 應該可以辦理公投制定
: 只要因為判決可教化,放出來的
: 一旦又犯案,當初輕判放人的法官上絞刑台
: 這樣應該可以杜絕很多光怪陸離的判決
照你的邏輯
廢掉法律和法官比較快
直接回歸原始社會燒女巫的做法
竊者斷手,姦者砍屌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參與裁判的全員登記留案
改天發現誤判的話這批人要馬跟著斷手斷屌,要馬通通下去跟冤死者賠罪
真是可喜可賀
這就是你的理想國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