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勞動部民調:多數勞工反對再修《勞基法》

作者: elmotze (On my way)   2017-12-30 01:24:29
※ 引述《jardon (綜合水果汁武士)》之銘言:
: 字糊在一起整理一下
: 1.來源:(樣本夠多)
: 年滿15歲以上、民間企業的受僱勞工為調查對象,有效樣本3135份,
: 在信賴水準95%下,抽樣誤差在正負1.75 個百分點以內
: 2.主要修法民調:
: (A)每月加班上限46小時
: 48%認為不需調整、27%認為需要調整
: (B)增加加班時數總量管制
: 49%勞工認為不需要調整,37%認為需要調整。
: (C)「做1給4」
: 59%勞工認為不需要調整,31%認為需要調整。
: (D)勞工不可以連續工作超過6天規定
: 58%勞工認為不需要調整,36%認為需要調整。
: (E)當年度特休假未休完應給新規定
: 88%勞工認為不需要調整,僅10%認為需要
: 需要調整的沒有一個過四成,大概就是吱吱基本盤,哈哈
嗯?? 原來你是認為 "認為不需要" = "反對"
這類回答"需要"或"不需要"的問題,
所謂"不需要", 實際上包括反對與實質未積極表示意見的保守派.
而"需要", 認定為全數屬於贊成派倒是沒什麼疑問.
所以實際上的解讀應該要這樣子看.
(原始選項)不需要 無意見 需要
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
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
(轉換選項)反對 無意見 贊成
參考到1223大遊行的"盛況",
選"不需要"的人當中, 實質上的"反對"恐怕得大打折扣.
這種選項設計的不同很容易造成結果的偏差.
可參考: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165395
實際上27%~37%積極表態贊成,
在混沌的群眾意向中已經是很難忽視的高比例.
除了(E)選項比較沒有疑慮之外,
其他幾個其實都表示這次的修正案有其道理.
至於具體的贊成反對比例為何, 只能把選項修正後重做一次民調才知道.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7-12-30 01:27:00
呵,不需要不等於反對,需要卻等於支持,論述要一貫吧
作者: aponla   2017-12-30 01:30:00
白痴才會認為不需要等於沒意見吧......
作者: songsongboy (恩)   2017-12-30 01:32:00
嗯嗯,所以不知道具體比例就急著修法的是為了?
作者: Neil0503 (托尼戴)   2017-12-30 01:32:00
題目設定不就是兩種:需要/不需要嗎?這跟是或/不是的選項不是一樣的嗎?你在寫是非題還會跟老師講「不是」裡面還包含「沒想法」嗎?是或不是本身字詞就帶有指向性,怎麼可能還給你容有什麼實質未積極表示意見的空間?再舉個例,你未積極去選舉投票的表示意見,難道也是「反對票」嗎?
作者: songsongboy (恩)   2017-12-30 01:33:00
等你設計好題目調查好再推動修法,再來跟我說有道理
作者: aponla   2017-12-30 01:36:00
完全就是狡辯 KMT時代也一堆抗議沒多少人出現阿你要認為KMT在這些項目支持度很高嗎?而且目前根本沒有民調支持修法 資進黨憑什麼硬幹聯合報的報導看起來有其他選項不是二分法 不要急著帶風向
作者: freez   2017-12-30 01:44:00
以單項來看 27%叫作無法忽視的高比例?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7-12-30 01:48:00
嗯,你覺得,假設性問題沒必要討論吧
作者: aponla   2017-12-30 01:50:00
沒辦法 DPPer只剩精神勝利法了 不假設怎麼睡的著就算民調設計有問題啦 那支持修法的民調在哪?DPPer懂不懂問題在哪? 就是資進黨騙大家民調大多人贊成
作者: freez   2017-12-30 01:55:00
現在講民調大多數人贊成的是DPP吧 那依據在哪要這樣扯 那也能說贊成調整的是加班工時上限調低 加班不能打錯 連續工作不能超過五天 題目又沒問 哪知調高還調低
作者: james921736   2017-12-30 02:07:00
那如果是問贊成/反對修法,那想修法的變二例假的勞工請問該選什麼?
作者: mathbookh2o2   2017-12-30 02:10:00
不需要跟反對確實有些不正確的轉換
作者: aponla   2017-12-30 02:22:00
中壢人:我沒意見 但我中文不好 所以選不需要不行喔覺得無意見 結果有無意見不選 去選不需要 這護航有崩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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