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之前在下的老弟在某卡發文時,
因為看到某個看到某個油膩的發文
裡面大概就啥姆咪還什麼妹妹的玩意兒,
他看到下意識的就留了言,
說了「肥宅油油Der」,
那個人7pupu的回信給我弟,說他這是人生攻擊,要他公開道歉,不然就告惹,
問題是,肥宅在法律上算作人生攻擊嗎?
肥宅,很肥又很宅,這樣不帶任何髒字,
純粹形容對方特質的形容,算攻擊嗎?
如果這樣算攻擊,那是肥字算攻擊,
還是宅字算攻擊啊?那宅字在台灣法庭裡算是攻擊嗎?
我老弟從受到信後就一直來問我,我說你都成年人了,怕三小,他要告就給他告,說不定他
被法院認證,丟臉的是他,
但我弟還是很擔心,所以來問大大們,
肥宅在法庭裡是人身攻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