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20歲性感女約網友3P大戰!爽完後直衝警

作者: picacuo (西瓜偎大邊)   2017-12-31 11:06:57
我相信全台的正義之士,都希望立法通過性侵犯處罰化學去勢+鞭刑+公佈照片甚至死刑,但實際面上如此案,萬一沒有監視器,或遇到誤判冤刑,一個好人就要承受上述刑罰嗎?
有沒有就是這種濫用社會觀感男女交合時一定是男賺女虧(或男加害女受害)的偏見下濫告,導致立法者根本不敢把性侵刑罰修的太重,以免造成冤獄冤罰,以至於現行的處罰根本無法嚇阻真正的惡性性侵犯。 所以這些濫告亂告的女生,是不是也在間接侵害正常的女性朋友呢?
另外問一下,到底合意性交有什麼方法可以證明保護自己呢? 行房紀錄器啥的是什麼東西? 有合法嗎? 雙方都同意才能錄嗎? 還是一人側錄就行了,另一方可以不知情?
※ 引述《meredith001 ( ̄▽ ̄)》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今天
: 2.完整新聞標題:
: 20歲性感女約網友3P大戰!爽完後直衝警局:他們性侵我
: 3.完整新聞內文:
: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 台北市李姓及賴姓男子2017年9月時,約了一名20多歲女網友體驗3P樂趣,當時3人在汽車
: 旅館共赴巫山之後,李男、賴男2人就先後離開返家,結果幾天後就被警方傳喚到案說明
: ,表示他們遭女網友指控涉嫌性侵。台北地檢署調查監視器畫面、涉案人證詞後,認為全
: 案性侵罪證不足,因此對李賴2人不起訴處分。
: 根據了解,李、賴2人都約30多歲互為朋友,因為對3P、群交相當有興趣,某次透過網路
: 聊天認識了一名身材火辣的20多歲女網友後,便旁敲側擊詢問對方是否能接受3P性愛,結
: 果竟然成功邀請了女網友同意赴約,因此3人相約9月在萬華區一家旅館,為此女網友還特
: 別從南部搭車上來台北。
: 只是3人在汽車旅館嘿咻結束,李、賴2人先後離開返家之後,女網友醒來退房卻直接上警
: 局指控李、賴2人性侵她。女網友向警方供稱說,當時他們只是相約在旅館喝酒聊天,結
: 果她因為喝醉加上疲倦就不小心睡覺,接著就遭到2人連手性侵。
: 李、賴2人反駁說,當天他們的確有3P大戰,但是3人早就先談妥,絕對沒有性侵、強迫等
: 情況。檢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他們3人進入旅館時有說有笑,女網友離開旅館時也沒
: 有任何異狀,更沒有正常人遭性侵後會慌張、害怕等情況,加上她提告後就不願出庭作證
: ,因此認為性侵罪證不足,對2男不起訴處分。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1231/1083243.htm
: 5.備註:
作者: MJdavid (我剛出社會)   2017-12-31 11:08:00
李宗瑞不就用行房紀錄器
作者: alahuagua (阿拉花瓜)   2017-12-31 11:10:00
男生真的要懂得好好保護自己
作者: Imuran (生而為人 我很抱歉)   2017-12-31 11:11:00
無罪推定,沒有當下立即的第三方證據或醫院報告一律不起訴,如果另一方能舉證合意的話直接誣告起訴
作者: iEisen (開心過好年)   2017-12-31 11:16:00
為什麼做愛一定就是男生賺到,女生也是很爽,不然怎愛雜交
作者: ataky (七元)   2017-12-31 11: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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