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u27 (su27)
2017-12-31 11:57:56以後就直接立法
在有意識的情況下 開房進旅館的男女
喪失告性侵的權利就行了
說去旅館喝酒聊天 談公事
此法也宣布自然以後大家都知道
去開房的有被強奸的可能性
就不會有這類的事情發生
※ 引述《annshop (ann)》之銘言:
: 這類的新聞很多
: 我以女人角度回答
: 我有個女生朋友有一次跟朋友去夜店
: 他被摸屁股了
: 但是那個男的很帥
: 他就不說什麼
: 另一次被摸
: 那男生很醜
: 他當場制止他
: 還說他變態
: 這就是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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