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方要100萬聘金 他怒「故意拖延不娶」

作者: kamisun (水銀燈的主人)   2017-12-31 21:07:21
聘金跟嫁妝都是古代的習俗,因為古代女子嫁雞隨雞,嫁狗隨狗
女方嫁到夫家就是夫家的人,死了也是葬在夫家的墓裡
所以聘金是一種補償女方娘家的方式,算是把女兒給男方的代價
而嫁妝是女方個人生活物品,以及親友贈送的禮品或家具
因為女方已經是夫家的人,所以事實上東西都是夫家這邊在用
重點是沒有什麼協議離婚的,只有男方為主的休妻制度
古代就是這樣,要抗議古代的人請發明時光機回去抗議
那麼現代呢?現代講求自由婚姻,爽就結婚,不爽就離婚
現代婚姻在離婚時的嫁妝,基本上都是女方所有,由女方帶走
有些送房子當嫁妝的人,房子也都是在女方名下,男方管不著
甚至還有當初男方購買但是登記在女方名下的東西,都歸女方
而聘金呢?抱歉,沒有看過離婚女方會歸還聘金的
連結婚不成的時候,有些女方也不會還聘金,產生法律糾紛
現在的嫁妝是女方所有,聘金也是女方所有,女方佔盡便宜
女方不爽就離婚,然後都是男方要出錢,真的是吃人夠夠
所以女方開口要求收100萬聘金,不如不要結了
五樓你說對不對
作者: badbadook ( 嗨浪)   2017-12-31 21:08:00
好屌
作者: hitsukix (胖胖)   2017-12-31 21:08:00
自助餐打洋了啦
作者: MASAMIFANS (MASAMI NAGASAWA)   2017-12-31 21:08:00
五樓沒這困擾
作者: Refauth (山丘上的長號手)   2017-12-31 21:09:00
對 ╮(﹀_﹀")╭
作者: mydick30cm (我愛念書)   2017-12-31 21:11:00
不對勒勒
作者: bndan (seed)   2017-12-31 21:13:00
就吃自助餐習慣了 傳統套餐和現代套餐二選一不能接受阿 XD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7-12-31 21:13:00
隔空水桶
作者: aannnn (ann)   2017-12-31 21:14:00
靠前後反差,好文筆!
作者: joydow (溫情滿PTT)   2017-12-31 21:19:00
自助餐7pupu
作者: valentian (無聊)   2017-12-31 21:25:00
我也贊成廢了聘金嫁妝這種陋習,然後新人各自離開原生家庭,共組新家,也不要有女方是嫁進x家的說法,以後有小孩,可以協議冠夫姓或母姓。除夕、過年、初二回娘家的事也全都可重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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