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借標題問一下廣大鄉民
我家開特勤保全
現行人員保全業,10家大概有9家不符合勞基法
我家是那個堅持原則的唯一一家
薪資也比普遍業者高(33K起),沒有福利金,該有的福利也都有
保全業是這樣
管委會招標→保全公司投標→得標議價→進駐案場
管委會給的服務費每家都一樣,基本上就是看哪家保全能坳最多資源
也就是看哪家保全最有辦法坳員工
行情大概是一個哨點,保全服務費10萬上下
成本大概是:
早晚各34K+機動18K
勞健保負擔(4K*2+2K)
公司營運成本(員工福利+水電瓦斯+幹部薪資+該案場活動等等)
案場活動就看管委會要求,基本上就是三節要辦活動提供禮品之類的
我家一個保全哨大概賺幾百差不多
我們的想法是,拿到一塊餅,大家一起分,才會永續經營
結果就是一直遇到鬼,薪水給再多、福利給再好,都是一堆老鼠屎
雖然我們還是堅持原則,但越來越心寒
不外乎遲到、曠職、喝酒、罵住戶委員、睡覺等等
每個月一直教育,好的很好,爛的居多
罰錢真的是最好的教育,就像鞭子抽一下就會動一下
目前我們還沒有這樣做,但我覺得遲早會
想請大家集思廣益一下,種種情況該怎麼做
現行做法是:
員工遲到,幹部先貼,打電話找人
找不到人(曠職),幹部卡完或找休假的人補班
但只要一個月遲到個3次或曠職一次,這個月就沒賺了可能還虧
又不能罰錢,員工又擺爛
如果是其他問題(喝酒、離哨、吵架等等),管委會不管理由錢照扣
該怎麼教育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