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的,超擾民!
不做大事就會做一些阿里不答的小事。
連可以分解的7-11咖啡塑膠袋都沒有了,他馬的。
環保局幹嘛不管管空氣污染這個大事?!
擾民的政策就是非常有效率達到先進國家級(但是日本 美國 澳洲都用可分解塑膠袋超兇
的)。 真的大事像是空氣污染就是完全東推西推完全沒有動作。
是不是應該請環保局公布塑膠袋每年的使用量是不是真的減少?還有要公布塑膠袋廠商的
銷售金額,還有調查一下店家每年從消費者身上賺了多少錢的塑膠袋的收入(頂好一個2
元!)。是不是有圖利廠商的嫌疑?
※ 引述《kid1a2b3c4d (陳可勳)》之銘言:
: 乾拎老司勒
: 想要塑膠袋還要加一塊錢
: 重點是不想要身上零錢一堆
: 偏偏飲料店也不能用悠遊卡
: 買20元飲料等於變相物價直接上升5%
: 4不4跟騎車要帶安全帽 國小學游泳一樣
: 機車需待轉 洗面乳不能有塑膠粒
: 可以並列五十大擾民政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