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倒因為果
如果沒有婦人出錢哉培兒子
怎麼可能當牙醫
不管怎麼說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吧
生+養的恩情不該還嗎?
雖然說我覺得婦人用簽契約方式要兒子用金錢還報父母恩也有點問題
但兩個兒子當了牙醫後就疏遠母親也不對吧
到底是因為兒子有奶就忘了娘還是母子之間有什麼恩怨就不得而知
不管怎麼樣該付的孝親費還是該付吧
應該是因為兩人都賴皮沒付,媽媽不爽才提告的
而且兩人當時成年也都簽約了吧,既然都簽了,履行條約很困難嗎
※ 引述《ghostl40809 (gracias)》之銘言:
: 2013時的新聞:
: https://tinyurl.com/y7gcd5oq
: 新竹羅姓婦人認為兩個牙醫兒子對她不孝
: 以「栽培一個牙醫要多少錢」計算
: 對兩子提告求償5千萬元後來減為9百萬元
: 台灣高等法院日前判決次子要還媽媽178萬元
: 長子部分則還在調解
: (文略)
: ...法院判賠依據主要是母子曾簽訂契約
: 但未成年以前的花費 法官認為屬母親
: 扶養兒子的義務及愛護兒子主動贈與 不能求償
: 計算次子就讀醫學院七年學費 每月零用錢
: 及平均生活標準 扣除他已還母親的46萬元
: 還要再賠178萬餘元
: 當初在高等法院的判決
: 這次是最高法院的結果
: 不過這位老媽媽大概會孤獨的帶著錢入土吧
: 和家人關係可以說決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