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氣之下扔掉7萬美元的韓國人:不想拿回錢
【大紀元2018年01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洪梅韓國首爾報導)韓國首爾一
個巷弄裡一堆72000美金的鈔票被拾金不昧者發現,接到遺失物申告的警方找
到了錢的主人。錢的主人承認是自己扔掉的錢,但表示並不打算要回這些錢
。那麼這7萬多美元最後會歸誰所有呢?
據首爾冠岳警察署1月2日透露,2017年12月28日,在首爾冠岳區一個巷弄裡
,一堆7萬2千美金的嶄新鈔票被發現,經分析閉路電視,警方找到了錢的主
人李某(男,44歲)。
李某說,這些錢是自己繼承的遺產,去年11~12月間他將這些錢從銀行取出
,保管了一個月之後,在12月28日下午6時許將這些錢扔到了倒垃圾的地方。
「以為持有美元可能會有好事,保管了一段時間,但是很生氣、很鬱悶,所
以把它扔掉了」。李某解釋說,但是沒有具體說明扔錢的理由。
據悉,下午7點半左右,李某扔掉的錢於1個半小時後,被住在附近、路經此
處的朴某(男,39歲)發現。朴某是準備進行公務員考試的學生。是朴某攜
帶這些錢約3個小時後,於晚11點左右到附近的警署做了遺失金申告。
有關警察表示,調查了李某銀行的提款記錄等內容,想確認該錢是否與犯罪
相關聯,但是沒有發現可疑之處,了結了該案。
雖然警方要將錢還給李某,但是李某表示不打算拿回錢,兩次拒絕了警方的
要求。
在韓國,撿到遺失物如果不申告的話,屬於犯法。按照韓國「遺失物法」,
從撿到遺失物之日算起,如果6個月內遺失物所有權不存在的話,遺失物在國
庫銀行保管6個月後,將歸拾金不昧者所有。本次案例,如果李某放棄這些錢
的所有權的話,在扣除22%的稅金後,朴某將在6個月後獲得金額約6千多萬的
韓元,如果李某後來又決定拿回這些錢的的話,他得付給朴某相當於這些錢
的5~20%的補償費。
新聞網址:
http://www.epochtimes.com/b5/18/1/2/n1001660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