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黃自強新加坡2日專電
台灣女子黃芝詠前年在新加坡,酒後對計程車司機和保全爆粗口並動粗,事件上了媒體。
新加坡法院今天判黃芝詠坐牢3週,罰款新幣1000元(約新台幣2萬2000元)。
現年31歲,在新加坡證券業工作的黃芝詠,前年12月7日深夜,在新加坡丹戎巴葛地區高
級公寓,酒後因車費糾紛與計程車司機僵持不下,大打出手。她和司機拉扯,還咬傷到場
支援的女保全左手。
黃芝詠因工作需要和顧客應酬,事前喝了不少清酒,酒後發生踢打駕駛和咬傷保全等行為
。
黃芝詠被控兩項蓄意傷人罪與兩項牴觸防止騷擾罪,她今天在庭上得知判決後,當庭哭泣
拭淚。
http://www.cna.com.tw/news/aopl/201801020334-1.aspx
5.備註:某些台女好棒棒!! 名揚國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