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人妻連2天在家裸迎不同小王 人夫怒了
3.完整新聞內文:
2018/01/03 00:05
新北市一名劉姓男子擔心小偷上門,在住家客廳裝設攝影機,去年6月卻接連兩天意外拍
到妻子的男網友及李姓男同事分別上門,還脫光光跟妻子一同進房間,一段時間後再裸身
前往浴室洗澡,劉男不甘綠帽蓋頂,怒提告求償,新北地院昨判劉妻、李男須各賠40萬及
20萬元。
劉男(32歲)提告表示,他跟妻子(29歲)在2012年結婚,育有2名子女,去年他為了照
顧小孩及擔心小偷光顧,在客廳裝設會自動啟動的攝影機,不料去年6月5日晚間,卻意外
拍到一名姓名不詳的男子登門,對妻子笑稱:「欸,我沒帶妳送的保險套!」妻子反問:
「你不怕喔?」對方則接話:「不會啦,沒那麼『雖』(倒楣)啦!」隨即邀妻子一起洗
鴛鴦浴,還說:「明天再來一次,我會死掉,我好累哦。」
兩人洗完澡後,該名男子赤裸上身,撫摸劉妻全身,再尾隨妻子進入房間,只見隔了一段
時間,妻才和對方全身赤裸,一前一後走出房間,再去浴室洗澡。
不料隔天上午攝影機又錄到妻子的李姓男同事(37歲)上門,劉妻僅穿睡衣開門,李男則
褲襠突出,隨劉妻走到房門口,各自脫光光,李男開始撫摸劉妻胸部,然後一起走進房間
,一陣嘻笑打鬧聲後,兩人才走出房間,一同前往浴室盥洗。
劉男認為妻子、李男已破壞婚姻、家庭,讓他十分痛苦,他面對妻子還須強顏歡笑,提訟
要求妻子、李男各賠償100萬及50萬元。
劉妻和李男都辯稱當天是李男到劉家歸還安全帽,李男雖曾動手摸劉妻,但經劉妻制止及
停止動作,並未實際發生性關係。但法官勘驗影片及李男曾勃起導致褲襠向外突出等情狀
,依一般社會經驗常情,認為當時兩人應有發生通姦行為,昨判劉妻須賠40萬元,李男則
須賠20萬元;仍可上訴。(孫友廉/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103/1270679/
5.備註:
哇咧,太誇張!!!
如果真的不愛了或沒有心經營家庭 不如先離婚再找男友 比較好!!
劉妻只能說太年輕(29歲) 不知她為何要結婚...不然不如不結婚多交朋友才是適合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