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少女護男友 偷嚐禁果竟誣告老爸性侵
3.完整新聞內文: 出版時間:2018/01/03 00:03
少女偷嚐禁果,事後擔心男友吃官司,竟誣告父親性侵。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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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一名國中少女與男友偷嚐禁果後,因為經期紊亂被父親發現,老爸氣得賞少女耳光,
還揚言要對她男友提告,沒想到少女為了護男友,竟然化被動為主動,
誣告老爸半夜摸上床,趁機亂摸還用手指對她性侵得逞,但台北地檢署調查發現,
少女從小到大都跟奶奶同睡,且父親擔任保全,晚上根本不在家,因此認定罪證不足,
將少女的父親不起訴。
女子指控,6年前她就讀幼稚園時,父親就多次利用晚上陪她睡覺時對她伸狼爪,
前後共約10到15次,去年5月間,父親還認為她說謊,賞她耳光,
造成她右側嘴唇瘀傷的傷害,因此告父親利用權勢性交、權勢猥褻及傷害等罪。
這位父親到案得知遭女兒告性侵,覺得莫名其妙,辯稱他擔任保全一職,
每天晚上都要上班,女兒小時候也都是跟奶奶一起睡,他從來沒有跟女兒同房過,
更不可能趁機偷摸或性侵女兒。
檢察官傳喚少女的奶奶出庭作證,她表示孫女從1歲半開始就是由她在照顧,直到現在,
晚上孫女都跟她一起睡,她還說,兒子是晚班保全,每天從晚上7點到天亮,
父女倆會起衝突,是因為孫女有時不回家,兒子知道後才會動手打人。
此外,少女的母親也證稱女兒從小都是跟奶奶一起睡,從來沒有跟父親睡過,
女兒曾經告訴她被父親摸過,她當下質問「爸爸都是上夜班,半夜要怎麼摸你」,
女兒當場啞口無言。
女兒的母親還證稱,父女倆會起衝突,是因為女兒月經異常,
丈夫知道女兒有男友還發生性關係後,氣得打了女兒,還揚言要對女兒的男友提告,
女兒才會為了保護男友,對丈夫提告。
檢察官認為,難憑少女單一指訴,認定她父親涉有重嫌,
同時少女因為男友問題與管教問題,與父親常起衝突,也無法排除少女誣賴父親,
因此認定罪證不足,將少女的父親不起訴。
(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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