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卦點說明:(繁體中文 20 個字)
剛剛逛臉書看到苗博雅先生這篇分析滿透徹的
有把共諜案該點出來的地方點出來
又不會因為對方的政治傾向就忘了法律的基本精神
值得大家學習
FB連結:https://goo.gl/X2NmQD
FB內容:
1. 刑事訴訟法154條1項規定「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以下立論點是假設台北地檢署起訴的犯罪事實確實有根據。
2. 俗語說,人有了錢,就會作怪。20萬美金可以丟到水裡,做一個沒人知道的網站。
每年可以投資一千五百萬給餅餅,還免報帳。中國果然是強國。
3. 沒人看過的統戰新聞網可以拿這麼多,那些有人在看的統媒新聞網,
不知道老共投資了多少?
4. 餅餅等人呢?
在周OO案,餅餅等人是被周OO吸收進組織的人。
地檢署對周OO追加起訴,餅餅等人是另案偵查中。也就是說,隨著案情發展,
未來餅餅等人有可能轉被告、被起訴。
如果北檢追加起訴周OO的內容為真,那餅餅等人全身而退的關鍵有三:
1) 有沒有刺探、交付公務上機密資料?
2) 知不知道周OO是老共的人?知不知道是老共的錢?
3) 有沒有協助吸收下線?
國安法2-1、5-1不罰過失犯,餅餅還是可以哭喊自己是無辜的。
「我也是被蒙蔽、被利用、被誣陷的受害者~~~」
5. 當然也有一種可能,周OO是拿錢沒辦事,
那些工作報告都是隨便挑幾個統派來湊合打報告給老共報帳的。
這樣一來,周OO所犯即為詐欺或業務侵占,不是共諜。
或者可以說「那些文件都是周OO自己撰寫的幻想小說!」澈底否定檢方的偵查結果。
只有妄想,沒有共諜。不過這難度還滿高的。
6. 不論如何,如果真的「不慎遺失」2萬鎂,也是滿厲害的。
不知老共看到這則訊息會怎麼想。
可能覺得台灣服務業收10%服務費是慣例吧。
反正老共也不可能承認這是背信或業務侵占,不用怕。
7. 北檢發言人到底是怎麼一臉正經地讀新聞稿的。好厲害。
8. 最後再次提醒,檢察官起訴的內容,還是有可能被法院打臉。我們是法治國家,
不能排除餅餅等人是無辜的受害者。
9. 晚上八點直播,帶大家看一下北檢的新聞稿。順便聊聊勞基法要闖關,
以及碩士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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