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ifa (沒有人)》之銘言:
: "直接用國家機關的名義出面以納稅人的錢支持某特定廠商的規格成為公規?"
: 這樣不叫圖利廠商?這樣好意思叫做合理的圖利廠商?
這段就是整個回文最好笑的地方....
反過來問你一件事情
國家機關現在類似產業用途制定的公規
有哪項是政府自己獨立研究開發完成
如果你拿這點來圖利
請告訴我有哪一個是中華民國政府自己制定的
明擺著政府現在要應用的所有科技
"全部都是"由民間企業廠商研發製造完成
推向市場大眾之後 獲得大家好評
政府才開始覺得該有共用標準讓產業發展更便利
遠的不說近的剛死掉的WIMAX就是一個類似的東西
雖然他死掉了.但是政府覺得這個有前景
投入規畫發證想要拉抬wimax..這是圖利??
再舉個大家都在用早就遺忘是哪來的
USB知道我國有訂出標準
手機必須要可以透過USB接線充電嗎?
還記得市面上所有特規變壓器在某年以後全部消失了嗎?
這就是科技發展的推手
知道USB的專利擁有者是誰嗎??Intel
知道Intel因為這個專利獲得多少授權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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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因為如此USB現在如此風行
一個好用便利的東西授權金0.
但是USB衍伸出來的商機卻遠遠超出當時的估算
你要罵gogoro未來可能會收的高額權利金時
你必須想想...如果當時USB一個設備就要跟你抽1角的話
今天誰還跟你用USB??
回到gogoro..權利金對於GOGORO來說根本就不要也沒差
這公司就是在賣電網賣系統
你越多人來用 他越賺
收權利金反而是他獲利的殺手
不要把你短視近利殺一波就跑的想法套上來
賣電網賣系統的商機遠超過權利金的百倍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