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政治腐敗問題出自於
政客上來是為了撈錢圖利自己
炒地皮,壯大自己的家族企業,包工程
以前有個綠色台北縣長,知道有條快速道路跟未來捷運必經之處會大漲
想盡辦法收購周圍土地,為了讓自己家族能順利收購
短短幾公里的高架道路蓋了八年蓋不完
搞到老李震怒,說要抓人了
剛好他任期到了,名聲臭不可聞
偏偏他是法學博士,很擅長合法手段,根本無法把他關進去
後來他成了黨內毒瘤,說要出來選,台北縣民根本唾棄他到不行,放話說他排不分區,絕對不會投給綠色愛台黨
台灣政治就是這樣,藍綠政客都這樣惡質
知道要開發哪裡,先大肆收購土地
收購土地的錢,是跟銀行或企業超額貸款
隨便就借幾億出來,根本就不用付利息跟本金,讓銀行以呆帳來處理掉
變相從銀行搬錢,拿來的錢就炒地皮
這就是為什麼不論藍綠政府都不會打房,因為政客在炒房價
立委政客常要喝酒,也常酒駕,所以酒駕殺人豈能罰太重
政客獲取權力為所欲為,需要金主幫忙打點媒體跟打選戰
金主給錢,拿了錢能不辦事嘛 所以勞基法一定要修
台灣的政客永遠不是人民的公僕,他們只是資方的狗
藍綠都一樣腐敗至極
一個不需要靠財團養的政客,才有可能站在人民這邊
你看柯文哲,時代力量,哪天他們拿資方的錢出來參加選舉
那就是他們開始腐敗的那天
在那之前,看清楚誰拿了資方的錢,誰在圈地炒地皮
那種爛東西就別再投票給他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