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怎麼意見一堆?
要放假多 工時短 錢多
意見一大堆 要求一大堆 幹嘛不把這些心力花在提升自己能力上面?
你能力好 吃苦耐勞 聽話肯做 老闆巴不德你留在身邊 你跟老闆談加薪當然就OK阿
沒能力 好吃懶做 媽媽要看醫生要帶她去 這裡痛那裏痛要請假
上班才幾小時就抽了好幾根菸 混水摸魚的爛員工也跟人談加薪?
一直說修勞基法是挺資方 那不然你們這些勞工也開個店或創個業當資方阿
要知道 這世界上沒有資方就沒有勞方 沒有資方你們勞工也只能喝西北風
給你工作就該感恩了 不爽不要做辭職阿 不爽這個工作 就去找別的工作做阿
不然就閉嘴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