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lazarus1121: 況且死刑如果是怕冤罪,那當街砍人的還不判死是為何 01/09 10:31
: → lazarus1121: ? 01/09 10:31
: 你說誰?鄭捷嗎?(2014年殺人,隔年判死、再隔年被槍決)
:
: → lazarus1121: 只有鄭捷嗎? 01/09 10:37
: 自己的公民與道德報告自己作,乖,我不是你的google
:
乖,幫你做功課喔: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70601web004/
1993年,吳敏誠因口角持刀刺死當時的外遇對象,入獄期間因大赦而提早假釋出獄,
離婚後,結交新女友,交往第3年,女友要求分手。吳敏誠到女友上班處談判,
兩人發生衝突,吳敏誠以近乎行刑的方式,用鋼筆手槍近距離朝女友頭部射擊,
造成女友死亡。法院一審認為,吳敏誠犯行重大,處以死刑。
直到二審,重新評估「教化可能」,加上假釋前的刑期,需坐牢30年。
=========================================================
誰說當街殺人會被處死刑的?
李茂生一夥都幫這種人成功脫罪了,誰說當街殺人就死刑?
死刑沒有嚇阻力,都是因為李茂生這些人的緣故,而不是死刑真的沒有嚇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