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ungunden (mem)》之銘言:
: 最近一直在吵勞基法啊
: 我們偉大的菜b叫勞工去跟老闆「勞資協商」
: 很明顯就是沒用的啊
: 看了這麼多真的很生氣
: 一直在想真的沒有辦法制裁慣老闆嗎
: 於是我就想到啊
: 勞基法是不是可以改成主動報告制度
: 每個商家要主動備齊勞檢資料
: 就是薪水、工時什麼的報告表
: 主動去勞工局勞檢
: 勞檢通過了就可以核發ㄧ張證明
: 再規定要把勞檢合格的證明貼在商家門口
: 這樣就可以由我們勞工互相幫助了
: 簡單說就是你善待你的勞工我才要去你的商家消費
: 我看你有勞檢證明我才要去你家買東西
: 因為老闆的老闆就是顧客啊
: 我們才是有能力制裁慣老闆的人
: 可能還是會有部分的人不在乎店家有沒有證明就消費
: 但是就可以影響很多的業績了吧
: 這樣改有沒有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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