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有沒有 死刑不能嚇阻犯罪 的卦

作者: radiohead56 (電台頭5566)   2018-01-09 11:03:29
※ 引述《Townshend (the WHO)》之銘言:
: 常看到廢死的蛋頭學者說死刑不能嚇阻犯罪所以要廢除
: 這個宣稱我資質不好一直無法理解
: 以酒駕舉例吧
: 就因為一想到酒駕被抓到會被判公共危險抓去關
: 所以我開車去聚餐一定不喝酒
: 光公共危險罪就能嚇阻人了
: 殺人償命還不能嚇阻是什麼道理?
因為會有冤案,而且死刑不可逆
判下去如果過程有盲點或是根本無罪就無法復原
你可以查一下鄭性澤跟杜氏兄弟的案件
再來看看殺人償命能不能嚇阻?
而依自由意志主義觀點出發
國家沒有權力剝奪他人生命
違反人權更違反人民生存的權利
應被推翻改革
這種以牙還牙的概念
根本就是巴比倫的古老概念
一堆支那人整天要鞭刑
難怪被歐盟看不起zzz
: 就算真的不能嚇阻好了
: 不把它變成更能嚇阻的車裂凌遲腰斬就算了
你可以去中國、北韓、伊拉克、沙烏地阿拉伯
或是回到15 16世紀
你不適合活在現代
: 反而廢掉是哪一招?
: 有沒有法律系的可以好好教育我一下為何死刑不能嚇阻犯罪所以要取消?
因為還是會有人殺人
就是這麼簡單
你就算不廢死
治安也不會變好,犯罪謀殺也不會消失
與其探討死刑,不如討論精神疾病
很多殺人犯都有身心上的問題
不是人格疾患、思覺失調就是躁鬱症等等
例如挪威的布列維克就是
而且當時案發挪威根本沒人討論死刑
與其討論要不要殺人償命,不如討論為什麼這個社會會塑造殺人魔?
大概只有支那民國這種野蠻國家才會嗜血噴發
跟殭屍一樣八
ㄏㄏ
難怪經歷二二八跟白色恐怖
還是一堆人要死刑
作者: rickey1270 (我大奈亞子毫無死角!!)   2018-01-09 11:04:00
又在那邊不可逆了,到底哪件事情可逆的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8-01-09 11:04:00
可惜鄭捷已經死了 要不然給你帶回家養剛好
作者: rickey1270 (我大奈亞子毫無死角!!)   2018-01-09 11:05:00
殺人償命,最早的法典不就有了嗎= =黑中國也多用點心
作者: cutmygg (剪雞雞)   2018-01-09 11:05:00
挪威那種可悲的謀殺率有資格來靠北別人嗜血? 笑了
作者: cutmygg (剪雞雞)   2018-01-09 11:06:00
覺青:無期徒刑可逆 有時光機 青春歲月可恢復挪威先去反省自己那甚麼狗屁社會 治安到東亞被屌打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8-01-09 11:07:00
那癈除死型改砍斷手腳好了 沒有剝奪生命應該還OK
作者: p8961kk3505 (老王)   2018-01-09 11:07:00
關十年發現關錯,可逆時光倒流?
作者: AOA2 (AOA)   2018-01-09 11:07:00
鄭捷這種罪證確鑿的~不能拿來比~但是早期有很多被警察刑求
作者: cschuan (ntucschuan)   2018-01-09 11:07:00
那請問被殺的犯了什麼罪? 他的死為社會待來什麼貢獻
作者: deathsong (智瑟和鳴)   2018-01-09 11:07:00
被歐盟看不起又怎樣 連扒手都縱放的地方 檢討別國死刑?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8-01-09 11:08:00
又在胡扯了,我懶得理這篇。
作者: AOA2 (AOA)   2018-01-09 11:08:00
的冤案~還曾經有人被判死刑關了10幾年~後來發現是被冤枉的
作者: deathsong (智瑟和鳴)   2018-01-09 11:08:00
等歐盟犯罪率比台星日好再來嘴死刑
作者: koster (斯特隆)   2018-01-09 11:09:00
刺激1995 如果老布是冤獄 關了10年出來自殺 可逆嗎?
作者: deathsong (智瑟和鳴)   2018-01-09 11:09:00
導遊說護照還要藏在內褲的地區 說其他國家死刑怎樣 哈
作者: Townshend (the WHO)   2018-01-09 11:10:00
精典的錯殺論又來了
作者: yuxds (cody)   2018-01-09 11:10:00
被警察刑求認罪的 該先檢討的是警察問題 而不是先檢討死刑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8-01-09 11:11:00
經典話術是你打的內容吧 我只是感慨而已
作者: bp6jo30111   2018-01-09 11:11:00
證據確鑿,眾人目睹的呢?冤啥冤
作者: deathsong (智瑟和鳴)   2018-01-09 11:11:00
錯殺論?那像陳進興 鄭捷這種現行犯你們又怎麼自圓其說?
作者: D600dust (一世六百塵)   2018-01-09 11:11:00
yuxds 沒錯 所以廢死說有冤獄所以要廢死 可以嘴他回去
作者: ji3yjo4gj94 (520)   2018-01-09 11:13:00
冤案被關的20年就可逆喔?文組理論超越愛因斯坦哈哈
作者: deathsong (智瑟和鳴)   2018-01-09 11:17:00
你是不是不敢面對 如果是"現行犯" 廢死怎麼回答?
作者: jmss50894 (加味逍遙散)   2018-01-09 11:18:00
喔 那勞工權益剝奪都眼睛業障
作者: radiohead56 (電台頭5566)   2018-01-09 11:22:00
現行犯、罪證確鑿要怎麼界定?
作者: koster (斯特隆)   2018-01-09 11:27:00
現在的問題是「可逆嗎?」
作者: deathsong (智瑟和鳴)   2018-01-09 11:30:00
廢死56不要再躲了 鄭捷跟陳進興是大家兩眼都看到他們殺人 這樣證據還不確鑿?都親眼看到他們殺人現場壓制還不叫證據 廢死水準這樣?不就是為了你的錯殺論在狡辯?
作者: Mohism (墨者)   2018-01-09 11:44:00
被大家噓成這樣 還不認為自己有問題 這就是腦殘覺青
作者: matto (碼頭)   2018-01-09 11:46:00
為什麼法律讀到最後會邏輯嚴重錯亂 談張三扯李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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