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wnshend (the WHO)》之銘言:
: 常看到廢死的蛋頭學者說死刑不能嚇阻犯罪所以要廢除
: 這個宣稱我資質不好一直無法理解
: 以酒駕舉例吧
: 就因為一想到酒駕被抓到會被判公共危險抓去關
: 所以我開車去聚餐一定不喝酒
: 光公共危險罪就能嚇阻人了
: 殺人償命還不能嚇阻是什麼道理?
因為會有冤案,而且死刑不可逆
判下去如果過程有盲點或是根本無罪就無法復原
你可以查一下鄭性澤跟杜氏兄弟的案件
再來看看殺人償命能不能嚇阻?
而依自由意志主義觀點出發
國家沒有權力剝奪他人生命
違反人權更違反人民生存的權利
應被推翻改革
這種以牙還牙的概念
根本就是巴比倫的古老概念
一堆支那人整天要鞭刑
難怪被歐盟看不起zzz
: 就算真的不能嚇阻好了
: 不把它變成更能嚇阻的車裂凌遲腰斬就算了
你可以去中國、北韓、伊拉克、沙烏地阿拉伯
或是回到15 16世紀
你不適合活在現代
: 反而廢掉是哪一招?
: 有沒有法律系的可以好好教育我一下為何死刑不能嚇阻犯罪所以要取消?
因為還是會有人殺人
就是這麼簡單
你就算不廢死
治安也不會變好,犯罪謀殺也不會消失
與其探討死刑,不如討論精神疾病
很多殺人犯都有身心上的問題
不是人格疾患、思覺失調就是躁鬱症等等
例如挪威的布列維克就是
而且當時案發挪威根本沒人討論死刑
與其討論要不要殺人償命,不如討論為什麼這個社會會塑造殺人魔?
大概只有支那民國這種野蠻國家才會嗜血噴發
跟殭屍一樣八
ㄏㄏ
難怪經歷二二八跟白色恐怖
還是一堆人要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