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結論 台灣根本沒有其他國家勞工所享有的工會
台灣1929年通過的工會法早早就把工會摘聲帶斷手腳
實質限制許多工會該有的功能
嚴格的罷工規定、產業工會的限制導致只有企業御用工會
工會早就失能已久
台灣的工會法完全無法符合
國際勞工組織公約所指出最基本的勞動三權
自由結社權、罷工權和集體談判權
其中勞工首要的自由結社權都做不到,後兩項根本是假議題
勞工無法有基本的組織性,更別說能透過團結來爭取勞權
只能任人宰割魚肉
國民黨是始作俑者
民進黨也繼承了這優良血汗傳統
那些愛嘴台灣勞工怎樣的
先了解一下台灣勞動條件有多惡劣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