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法是啥爛法律
用法律保護動物已經很可笑了,還特別只保護貓狗
根本惡法中的惡法
而且動保法對人類社會一點幫助都沒有
什麼愛護動物、珍惜生命
根本狗屁!
每個人本來就有權對自己的動物做自己想做的事
即使是虐待、殺害、娛樂、食用任何動物,政府甚至法律根本就不應該去管束這些人的行
為,甚至予以尊重這些人對待動物的任何行為
不懂為何動物還要受到法律保護?
動物本來就不需要保護,甚至應該物盡其能
人類想對動物怎樣乾政府屁事
更何況一堆人討厭動物討厭的要死
還提倡保護什麼動物,胡亂來
有沒有在這個文明的21世紀居然有那麼多腦殘官員制定這種可笑法律的八卦?
還有動保法啥時才會完全廢除?
真的很多人包括我在內都很想虐待動物作為娛樂,立法單位卻反而得寸進尺加重虐待動物
罰則,根本嚴重約束人民自由
動保法沒有存在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