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pme ( )
2018-01-21 01:08:25想請各位幫忙高調清大合校案(26億)之刑事訴訟案,
我於105年提告清大一級主管(包括賀陳弘)妨害投票罪,
因為他們在105年4月12日合校案會議中擾亂投票。
時間算一算,竹檢已凍案壓案超過一年,
從去年四月我向竹檢陳情辦案動案結案,
再向高檢署、最高檢察署與監察院陳情案件被凍結。
正常法定辦案期限是4-8個月,
簽結也要給我結案公文,不起訴也要給我不起訴書,
更別說這是社會矚目案件,竹檢簽結或不起訴也該公告社會大眾吧?
過去三年我揭穿高教與法律菁英的說謊敗爛,
運用刑法制裁高教敗類,但是,新竹地檢署凍結案件。
為什麼?因為制裁高教敗類的同時,還損害法律人優越感與利益。
在竹檢所有案件中,我已研究出多種罪條的『定罪公式』,
就像數學物理有公式。這個『定罪公式』一旦揭露給全臺灣中華民國人民知道,
漸漸地,司法恐龍滅跡、律師失業、法律名嘴閉嘴,
人民可以學習用『定罪公式』幫自己提告小案與維護利益,
不必再付很貴的律師費。
請幫忙推翻法律與高教的說謊敗爛,不要讓虛偽菁英繼續損害人權與公共利益:
# 虛偽教授教壞學生
# 司法恐龍損害人權
# 維權律師製造衝突
下面是我說明賀陳弘(被告)操作議事規則的方式: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CPjGLUUdBVUPlaZHKFbMhq-GgwM5HZxQ/view?usp=sha
ring
請幫忙灌爆竹檢、高檢署與最高檢察署之首長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