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人犯直播抽菸撩妹 警還掏槍讓他欣賞

作者: esunbank (嘻嘻)   2018-01-21 08:54:14
我記得阿,現在通緝犯
不是不能長時間用手機
身上有關危險物品都要抽掉 例如 皮帶 例如 手機只能短暫時間使用
金錢皮包 什麼 你身上就是都不能有東西
預防你有東西可以使用解開手銬之類逃跑嗎?
還是??
作者: CYL009 (MK)   2018-01-21 08:55:00
嘻嘻
作者: snow3804 (snow3804)   2018-01-21 08:55:00
會被投訴
作者: yiledyan (yiledyan)   2018-01-21 08:56:00
q緝犯被投訴?沒打一頓就算了
作者: aq981334 (2025年未來人)   2018-01-21 08:57:00
犯人本:犯人也是人,他們有人權,如果他們有什麼需求,應該給他們,他們煙癮犯了、毒癮犯了、酒癮犯了,應該給予他們物品讓他們解癮,而不是限制他們,讓他們受苦受難 懂?
作者: fbiciamib123 (Lin)   2018-01-21 09:12:00
身分是臥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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