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美麗華工會罷工中】懶人包

作者: nook777 (一加一)   2018-01-22 00: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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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惑所以借標題問一下
假設"資方依法解僱",也就是說不管什麼原因,公司要節省人事成本也好,覺得該員工沒
有競爭力也罷。總之大老闆現在不想僱用你了,然後資遣費也照合法規定的金額發放,這
樣勞方能夠拒絕嗎?
作者: sincere77 (台灣會更好)   2018-01-22 00:14:00
怎樣算「依法解僱」就有很多爭議了
作者: m21423 (WSH)   2018-01-22 00:14:00
為什麼不行 還是資進黨執政大家都當這正常嗎
作者: fatdoghusky (胖胖哈士奇)   2018-01-22 00:14:00
理論上不能,一定要提出符合勞基法規定情況才能解雇
作者: degneva (a7x)   2018-01-22 00:14:00
你大概只能去勞保局申訴 然後會怎麼樣就看你運氣
作者: dostey (Dos)   2018-01-22 00:14:00
合法但不合理 然後 就沒有然後
作者: SuperUp (( ̄▽ ̄#)﹏﹏)   2018-01-22 00:15:00
資方真可憐 花錢請到米蟲 還不能解僱... 見鬼了
作者: ZMittermeyer (我不是善良老百姓)   2018-01-22 00:15:00
不能正常資遣世界會直接爛掉 米蟲老屁股先卡先贏
作者: sobiNOva (星星徹夜未眠)   2018-01-22 00:16:00
基本上要依法解雇 除非你能提出該員工確有不適任之處
作者: ZMittermeyer (我不是善良老百姓)   2018-01-22 00:16:00
凡事總有個平衡 開除ok 合法資遣就好了吧
作者: sobiNOva (星星徹夜未眠)   2018-01-22 00:17:00
不然很容易敗訴喔..
作者: chen22 (chen)   2018-01-22 00:18:00
可以,但是要做到不會"剛好"全開除工會的人
作者: dostey (Dos)   2018-01-22 00:18:00
現實中只有華航-國營-軍公教 是不能合意資遣人的,反觀勞工
作者: jamesk030 (大舌頭)   2018-01-22 00:21:00
勞基法神奇的地方就在這裡,你「覺得」員工不適任是不能開除他的,你的「覺得」必須經過法院及勞工局同意才可以成立
作者: chen22 (chen)   2018-01-22 00:23:00
樓上錯了。。覺得不行就可以,但要合理覺得
作者: jamesk030 (大舌頭)   2018-01-22 00:23:00
而且員工做錯事,如果你有幫員工即時補救擦屁股,導致公司沒有受到損害,你的資遣理由還有可能不成立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8-01-22 00:23:00
不可能以省錢理由依法解雇,不適任也要提出證明,但是老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8-01-22 00:24:00
闆根本不會去收集那些東西,只會用嘴巴講,法院當然不採信,如果老闆能提出證明,是可以解雇的。
作者: chen22 (chen)   2018-01-22 00:24:00
基本上法官都會採信好嗎? 去查查勞資官司,勞方勝率沒很高
作者: jamesk030 (大舌頭)   2018-01-22 00:25:00
回上面chen22大,所以說你的「覺得」必須經過法院或勞工局同意,不然有可能會被告「聘僱關係存在」
作者: chen22 (chen)   2018-01-22 00:25:00
老闆可以主觀認定這員工工作表現不合適而解雇的我完全知道,所以才要你去查查看訴訟啊首先這種案件一年一個院大概也就5~6件而已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8-01-22 00:26:00
對方只要拿出line的對話+加班時數就能駁回,員工是有這些
作者: chen22 (chen)   2018-01-22 00:26:00
而勝率大概一半,勝的多數都不是你說的case,而是我說的
作者: iceroy (低調低調低調)   2018-01-22 00:26:00
所以只要資方爽,想怎樣開除都行,反正有付你資遣費
作者: chen22 (chen)   2018-01-22 00:27:00
只有這員工做很久,你突然說他表現不好而解雇,這樣才會贏沒看過做幾個月被解僱會打贏的。。。太難了可能歐洲有吧,但台灣沒有的再來確認勞僱關係勝訴的另一個大宗是利用承攬而實施勞雇這種case最後也不少勞工會勝訴還有,做很久突然被解僱,又過半會到二審,二審才贏至少~台灣法院是這樣來的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8-01-22 00:31:00
台灣勞工法治觀念薄弱也是主因,能打到二審之後都是被洗過的,如果今天加強法治宣導,打多保留+收集證據,情況就會不一樣。為什麼剛進入做幾個月的會輸?就因為沒實績。如果公司整套系統都被新人搞定,在法院上提出來,老闆多
作者: chen22 (chen)   2018-01-22 00:32:00
不知道,法官就是採信老闆認為他不適合的眾多理由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8-01-22 00:32:00
半會輸,但這麼厲害的新人通常也不會被22k吸引就是了。勞基法應該放在高中以後的課程,比公民與道德有用多了
作者: chen22 (chen)   2018-01-22 00:33:00
學太慢/業積不好/學習不積極/上班不認真等等主觀理由這些理由,至少目前在台灣,如果只來幾個月法官都會信老版你說的情況我研究過了,台灣法院只會幫N年突然被解雇的人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8-01-22 00:35:00
實績不夠呀,新人重要性不夠,當然法官會那樣拚。但今天
作者: chen22 (chen)   2018-01-22 00:35:00
你可以去search看看,還有台灣勞資法院案件極少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8-01-22 00:36:00
如果新人幾乎成功幫公司轉型還怎樣的,那情況就不同。至
作者: chen22 (chen)   2018-01-22 00:36:00
像上次HTC解雇18名工會幹部,這是最近一次高等法院的案件
作者: hosen (didi)   2018-01-22 00:36:00
台灣的勞基法是不能隨便資遣勞工的
作者: chen22 (chen)   2018-01-22 00:37:00
也是到二審才贏的~~ 就是HTC火了18名剛好都是工會的幹部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8-01-22 00:37:00
面,所以能打到二審之後,就會贏,是因為都被洗過一輪。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8-01-22 00:38:00
如果老闆都要火你了,你也不可能靠勞基法繼續在裡面佔位所以能和解就和解,勞基法本來就沒什麼用,不過在怎沒用
作者: chen22 (chen)   2018-01-22 00:39:00
除非你的證據真的充份到老闆的理由你句句打臉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8-01-22 00:39:00
就是一個法源依據,如果連勞基法都沒或被改惡,未來被火
作者: chen22 (chen)   2018-01-22 00:40:00
如果你才來公司幾個月被火,台灣法官會認為你的舉證責任大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8-01-22 00:40:00
只會讓情況更糟,所以勞基法還是得護,那怕實質效用小。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8-01-22 00:41:00
所以我說實績重要,年資老也是實績的一種,台灣人太不會收集證據了,一堆line對話都可以當證據,但會把line對話留存的有多少?和妹子對話還比較重要呢。
作者: chen22 (chen)   2018-01-22 00:43:00
是的,法官不變只好我們自己多找證據了總之,來不到一年老闆火你,你要舉證你不該被火。台灣如此
作者: s902115 (CHR)   2018-01-22 01:12:00
美麗華這次被裁員的是場務部 也只有他們加入工會然後一定有人想問為什麼只裁場務部 因為會館和餐廳去年就被裁過 人力已經被精簡到極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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