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非公務員 醫師收廠商「酬庸」判無罪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121002902-260402
2018年01月21日 20:53 中時電子報 吳家詮
醫衛材料廠商在高雄榮總骨科寄賣衛材,再找來林姓骨科醫師「指定」使用衛材,以銷單
發票金額20%作為「酬庸」,廉政署南調組去年偵辦此案,查出林姓醫師兩年「收賄」42
萬餘元,高雄地檢署依貪污罪起訴林醫師,但是案子到了高雄地院,以醫師不具公務員身
份,也非「授權公務員」判林無罪。
據《聯合新聞》報導,廉政署南調組去年偵辦醫衛材料供應商伯恩公司在高雄榮總骨科寄
賣「大骨鎖定加壓技術骨板系統」等7項衛材,業者為求契約骨材順利履約、驗收及請款
,找林姓骨科醫師,以銷貨單發票金額20%作為賄款,每次以月結計算。
而雄檢起訴林姓醫師的理由,認定林雖不具公務員身分,卻是政府採購法等法令從事公共
事務具有法定職務權限的公務員;與法院認定醫師不具公務員身份,也非「授權公務員」
的見解互異,本案判決仍可上訴。
合議庭認為,林姓醫師雖然是公立醫院醫師,本職工作內容提供病患醫療服務,並不責醫
院採購、補給、總務、會計業務。林姓醫生收取廠商的金錢行為,損及醫界廉潔聲譽,但
此僅為林身為醫生的醫德非議,與貪汙罪處罰公務員執行職務時收賄行為無關,因而判無
罪。
(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