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說我的案例好了
我當初跟我女友交往時,學歷是小學畢業,體重180公斤,身高150公分,是路邊流浪汗
,平常都會去麥當勞撿人家喝剩的飲料,也會去中餐館後門撿剩菜,鬍子不刮頭髮不洗
,全身散發惡臭,並且沒有牙齒因為都掉光
後來交往三年後我跟她說我的真實身分,其實我是台科畢業,身高180公分體重70公斤
,表面上是流浪漢其實是跨國企業總裁,英俊瀟灑全身肌肉,身穿阿曼尼,腳穿阿瘦
皮鞋,平常沒事就去Lawry's吃飯,下午會去微風莫爾頓喝杯小酒看夕陽,平常
以保石節代步,假日騎杜特蒂重機出遊
然後我女朋友非但不生氣,而且更愛我了,這就證明這是真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