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倍增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勞工局:協助勞工
2018-01-23 17:37聯合報 記者吳政修╱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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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去年150件比前年的76件幾乎倍增,勞工局勞資關係科長蔡旺庭
解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原應由資方開立,勞工局為了便民與協助勞工,開立證明書,件數
因此倍增。
台南市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去年台南市勞資爭議1827件,調解成功率達70%,若調解不成
立還可選擇仲裁,時間比司法訴訟更迅速,且同樣有法律效力。
勞工局勞資關係科長蔡旺庭說,根據去年統計,因契約問題離職事由申請調解案件數達585
件 ,僅次於工資問題716件,顯示勞資雙方對於主張被資遣或是自請離職等勞動契約終止事
由常發生爭議,雇主不願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造成勞工失業卻無法請領失業給付。
有鑑於此,勞方可透過調解程序,申請由勞工局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向就業服務中心辦
理求職登記推介就業,未能14日內就業,核發失業給付或安排職業技能訓練,減低失業衝擊
。
蔡旺庭表示,105年台南市勞工局協助勞工開立76件,去年150件,成長率9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