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avelet (0)》之銘言:
: 華航回應,4人執勤時曾分別多次遲到、未報到(曠職)、請假事由不符事實、待命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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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務等,去年各面談輔導7至17次,多次告知考績及人事規定,4人連2年綜合評比達不適
: 任標準,依規定資遣。桃市勞動局已接獲4人申訴,下周五勞資爭議調解。
別的理由都可以說是資方藉口.
但交通行業要求定點運行, 遲到算是非常嚴重的問題.
更不用說曠職, 機組人員人數不足時, 飛機根本不能飛.
也就是她曠職的時候, 是別的空服員停休緊急頂班才化解危機.
這種員工還可以待兩年, 華航真的夠佛了, 換作其他公司一年內早被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