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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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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欠高利貸15萬 被逼接客百次肉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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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彰化縣一名女子因欠陳姓男子高利貸15萬元欠款,無力償還,
陳男逼她接客百次,觸犯重利罪和媒介性交罪被判7月徒刑。
該名女子因接客被警方查獲,但法庭上供稱她是被逼的,因為前年向被告借了5萬,無力
償還,被告獅子大開口,聲稱借錢利息是608%,等於2個月,借款從5萬爆漲到15萬,她逼
不得已被迫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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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一名女子因欠陳姓男子高利貸15萬元欠款,無力償還,陳男逼她接客百次。(情境
照)
被害女子説,她由陳男媒介接客,陳男向她說,每天接客5、6個,每次代價2500元,每天
還會給她200元的便當錢。
陳男辯駁,當初只是想賺一點,因此借錢給女子,並未談到利息,否認有重利犯行,還反
咬女子拿錢後,留下假住址、電話就人間蒸發。至於媒介女子性交易部分,陳男則坦承不
諱。
法官審酌相關事證、人證,認為陳男犯重利及媒介色情證據確鑿,因此依重利罪判處陳男
有期徒刑3個月,另依圖利媒介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7個月
,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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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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